青海省林业厅关于推荐《青海林业》通讯员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青海林业》刊物的信息纽带作用,提升刊物质量,及时、准确报道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拟加强《青海林业》通讯员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推荐
请各地、各单位于12月16日前推荐一名具有一定业务工作经验、文字功底较好的同志(详见附表),担任《青海林业》通讯员,经编委会汇总审核后,在2016年第2期《青海林业》刊物上公布。由各市、州林业局负责通知所属各县(区)林业局,并统一汇总上报通讯员名单,报名同时需提交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1.通讯员每年投稿不少于3篇,自己撰写或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其他同志撰写均可。
2.通讯员应认真了解刊物宗旨和宣传要求,向所在单位及领导反馈本行业动态,传递工作精神,收集并及时向编委会反馈读者、作者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3.通讯员应积极参加编委会组织的通讯员年会、培训、学习考察、调研采访等活动。
4.通讯员应对稿件(图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抄袭和网络稿件。
三、稿件及图片要求
1.稿件选题。本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介绍、实时动态信息、调研报告、专业论文等;
2.文字要求。观点正确、内容新颖、文通句顺,字数在1000字左右;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政策解读、分析性文字3000~5000字左右;
3.图片要求。突出主题,要有人物活动,图像清晰,讲究艺术表达,格式为JPG,大小为3MB以上。图片配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物)、现场主体,主要内容。
四、考核制度
编委会按年度对各会员单位(通讯员)提交稿件数量、采用情况等进行评比公布,对优秀通讯员给予表彰。
联 系 人:王成
联系电话:0971- 6329270(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青海林业》通讯员推荐表
青海省林业厅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