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业厅关于评选“造林优质工程”的通知
26.11.2015 19:1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青林造〔2015〕615号
各市、州林业(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整体造林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青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造林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青林造[2014]175号)要求,现将2015年“造林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评选活动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二、评选范围
1、2015年组织实施的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造林项目。
2、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现保存率和成活率不低于90%的人工造林地。
三、要求
1、各县级单位对参评的工程依照《办法》先进行自评,而后由各市、州局进行集中审核筛选后,选送1-2个报送林业厅造林处。
2、报送的工程资料要齐全(造林优质工程项目审批表),并附该工程总结材料。
3、“造林优质工程”的实施单位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林业厅将给予通报表彰。
青海省林业厅
2015年10月26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6.11.2015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