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民族团结之花在果洛草原绽放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综述
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新果洛的重要基础和保障。2013年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启动以来,果洛各级党委、政府牢牢把握省委“三区”建设新要求,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坚持以深化思想教育凝聚民心,以加快科学发展助推民富,以促进民生改善解决民困,以实现和谐稳定保障民安,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共创共建氛围日益浓厚,民族团结进步更加深入人心。
机制建设篇
果洛州委、州政府立足发展大局,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作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牵引性的重大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基层为重、部门参与、群众主体”领导体制,州、县、乡、村四个层级及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创建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协调配合、目标考核、督促检查、评选表彰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果洛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意见》、《果洛州创建工作“一把手”问责制》和《创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等20余项制度性文件,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思想引导篇
坚持把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利民惠民政策和涉藏维稳教育引导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宣讲等活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不断增强“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意识。果洛电视台、《果洛报》、通信部门开设创建专栏和手机宣传平台,实现创建工作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信息。坚持思想教育引导常抓不懈,先后组织1730名宣讲人员,深入乡村、学校、寺院、牧户开展宣传工作,受教育群众达20.8万人次。发放《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和《反自焚宣教手册》等宣讲材料76250余份。通过深入持续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创共建氛围日益浓厚,讲团结、促和谐,抓发展、奔小康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识。
科学发展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果洛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会议精神,抢抓机遇,因势利导,积极作为,创新发展,努力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2013年,全州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2.08亿元,同比增长8.6%;完成州属固定资产投资49.92亿元,同比增长31.03%;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3亿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2亿元,同比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5.63元,同比增长12.59%。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农牧业经济效益,实现农牧业增加值2.18亿元,同比增长2.23%。果洛州三江源有机产业园区建设全面启动,特色产业有序推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启动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二期规划,上半年完成封山育林、沙漠化防治、鼠害防治等生态保护项目投资3064.95万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武民用机场、新青川西部大通道、黄河干流玛尔档水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做好上海对口援建工作,落实援助资金4.73亿元。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城乡面貌日新月异。
民生保障篇
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治本之策,全面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统筹推进“教育惠民、文化惠民、全民健康、社会保障、城乡安居、扶贫解困”六大民生工程,着力解决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住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让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各族群众,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全州落实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800万元,受益群众3900户16500人;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1915万元,搬迁安置贫困人口628户2517人。城镇保障性住房投资1.5亿元,建设廉租户562套、公租房584套,棚户区改造3641户开工建设;投资2744万元,共1360户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28人,劳动技能培训2069人、转移就业11200人,劳务收入4900万元。高度重视和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加强师资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9.16%、96%和100.31%,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47%。深入开展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等活动,解决民生问题151件。通过实施整村扶贫开发、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民生项目,极大地调动了各族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基层建设篇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中的推动作用,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农村牧区“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全州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明显,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坚持面向基层用人导向,全州选派370名机关干部进驻乡、村、社开展工作,基层力量得到充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干部管理机制的意见》,乡镇干部补助、职级待遇全面落实,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三级联创”活动,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狠抓基层组织班子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后进村党组织转化提高工作。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村社运转经费和村社干部报酬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拓展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为基层办实事2541件。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投资1020万元的品牌村和“四类安置点”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资金1002.22万元,完成17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扩建任务,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
民族宗教篇
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地方民族法规政策体系,着力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深化和谐寺院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围绕寺院管理“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长远可持续”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战部门协调、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实现寺院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着眼点,以深入开展“寺院规范管理年”、“教风年”和寺院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切入口,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涉藏维稳宣传教育,寺院僧尼守法持戒、爱国爱教、民族团结意识和宗教界维护和谐稳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抓好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僧尼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寺院管理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僧尼户籍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寺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256万元,寺院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7459名僧尼参加医保,4163名僧尼纳入养老保险范围,488名生活困难僧尼享受低保政策,僧尼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扎实推进和谐寺院创建工作,不断健全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和寺院内部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果洛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果洛州流散僧尼管理(暂行)办法》和《果洛州各类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寺院管理干部队伍建设,176名寺院管理人员全部选配到位,寺院工作经费和民管会成员报酬得到全面落实,全面实行寺院“共同管理、协同管理、自主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确保了宗教寺院的持续和谐稳定。
和谐稳定篇
坚持以“平安果洛”建设为抓手,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手段,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健全维稳组织网络,延伸工作领域,组建联动联调组织、边际地区调解协作、行业性调解组织、寺院调解组织四种类型的调解组织,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更加稳固。积极构筑“大调解”格局,制定《关于果洛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化解机制和处置机制等制度建设,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扩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建设,全州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指导中心50个,县乡调解大厅5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05个,调配人民调解员1824名。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州县领导干部联县、联乡、联村、联寺、联户制度,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分片包干、分口承办、限时调处”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乡、村组织和调解组织主体作用,不断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去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1569起,调处化解1489起,调处率达95%,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李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