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开展集中查处严重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活动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查严处近期街面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等突出违法行为,我局交警支队于9月30日拉开了为期50天的集中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工作,通过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逐一强化规范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9月30日至10月19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387起.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筹划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酝酿、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开会研究,筹划部署。成立了以市局党委委员、支队长韩瑞祥为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并成立以支队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小组,专门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强化路面整治,严格秩序管理。9月30日至10月19日每晚21时至23时,各大队在主城区设置固定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支队还组织了6次大型集中夜查行动,营造了整治氛围。与此同时,各大队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路面上,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白天查与夜晚纠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强化辖区路面管控。各大队之间、大队各中队之间相互协作,实行区域联勤、错时联勤,确保管理区域不留死角、管理时间不留空档。同时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教育、拘留、罚款、记分、吊扣、吊销驾驶证等措施多管齐下,形成严管高压的整治态势。
三、强化隐患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路查重点车辆,支队以12处渣土车治污检查点为卡口,落实24小时集中设点检查,全面强化整治内容,切实提高攻坚成效。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青海分公司部分车辆无押运员、押运员无资格证、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等违法行为,支队会同安监、运管和安委会等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进驻该公司,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停业整顿。整顿期间通过组织该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全体驾驶人、押运员、安全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危化品运输有关法规,以民警授课、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整改,该公司先后制定了整改意见、整改方案,重新修订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整改期间该公司领导重视,确保了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目前,通过支队的检查,驾驶人、押运员手续齐全、操作规范,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强化综合治污,紧抓黄标车管理。自4月1日车管所业务大厅开设办理黄标车鼓励淘汰业务专门窗口以来,实行了交警、环保、商务联合办公。窗口直接受理提前淘汰的黄标车2562辆,环保已审核完2342辆、商务局已审核完1720辆,已报财政局审核1580辆。对1838辆黄标车完成了车体拆解监销,财政局审核通过并已发放淘汰补贴的1148辆。我队民警按区县分类统计的2001年前注册登记车辆对所有人上门入户已经排查完,正在排查2001年至2007年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正常强制报废黄标车575辆,连续3年以上不参加机动车安全检验强制注销报废的黄标车共计12300辆。截止目前,共报废黄标车14023辆。路面一线执勤警力在日常工作中对“黄标车”实行检查,对驶入禁行、限行区域的“黄标车”、“无标车”一律按规定先期进行纠正。同时,“黄标车”缉查系统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支队已向社会发出通告,12月1日起在市区正式启用,全方位识别抓拍。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积极与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多角度、多方面宣传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支队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及互联网等新媒体资源及时报道交通整治行动措施和成果,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并接受广大网友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拥堵情况的报警,调度辖区大队进行落地查实。同时,对企业法人、安全员及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近两千余人次。组织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驾驶人受教育两百余人。
六、强化警情研判,加强排堵保畅。目前,恰逢我市路面开挖建设的高峰期,对此支队着重加强了市政工程对周边道路交通影响的研判、监管,强化现场管疏,最大限度减小了道路施工对交通运行的影响。 一 方面利用视频监控对拥堵结点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发现,通过调度大队一线警力处警模式,进一步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本区拥堵结点的梳理排查,通过调整信号灯配时、分流、渠划出入口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再一方面四区大队通过内部挖掘,进一步向一线释放警力,调整勤务机制,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
针对年底西宁市区人流、车流逐渐增加,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支队将继续扎实开展集中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活动,确保给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一是彻底清理主次干道占道停车。抽调民警组成巡逻力量,手持照相设备拍摄随意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车辆驾驶人在场的劝其驶离,拒绝离开的实施现场处罚,不在场的拍照取证于当天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二是规范支路巷道停车环境。凡是违反规定区域停车、不进入泊位停放,甚至一侧并排停车的一律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驾驶人无序停车且离开车辆,经寻找与民警有意周旋不露面影响交通的,同样拖移违停车辆,被拖移车辆受驱动或自动变速限制无法拖曳的,用锁胎器固定现场取证。三是强化人行道停车管理。经批准划定的停车点,通知看管单位车辆停放时要做到排放有序,出入通道顺畅,未经许可擅自停车的,协同区级城管、卫生和基层办事处,形成合力,予以取缔,必要时采用违反交通安全法和环境卫生有关规定一并处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