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旦出台《在柴老人养老补贴发放暂行办法》

07.01.2015  12:12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提高和改善老人生活水平,大柴旦工行委制定出台《在柴老人养老补贴发放暂行办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凡具有大柴旦户籍,在柴居住30年以上(含30年),且仍长期居住(

   为进一步提高和改善老人生活水平,大柴旦工行委制定出台《在柴老人养老补贴发放暂行办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凡具有大柴旦户籍,在柴居住30年以上(含30年),且仍长期居住(指无特殊原因每年在大柴旦居住时间不少于8个月)的所有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标准为:60—6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100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1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补贴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补贴400元。老人养老补贴发放对象的申报审核,以年龄、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按人逐年发放。所需资金纳入行委财政预算,以代金卡或现金两种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