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是工作根本——我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综述
从今年年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亮点盘点——排查化解不打折扣
西宁市:制定“一案一策”,对调研排查出的各类问题,认真开展评估,梳理基本情况和主要诉求,细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合作,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化解、处置等工作平台,消除隐患、化解矛盾;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理,在因势利导做到化解工作的同时,加强教育疏导,从严从细落实管理措施。
海东市:面对复杂的情况,海东市各区各县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为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发展增加了“减压器”,打好了“提前量”。在全面整合、调整、优化工作督导组的基础上,海东市还进一步明确了联点责任,要求全市34名市级领导干部分别在联点县(区)、乡镇、学校等的督导检查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为重点,切实履行好联点责任。
黄南藏族自治州:问题摸排不准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要事不出县……在摸排化解过程中,黄南州以“四不放过”“三个不出”“五个防止”为工作目标,结合维护社会稳定、“三联四做”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活动,按照“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以村、学校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对排查出的纠纷分类别登记造册,领导包案,列表管理,挂牌督办,切实做到了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统一。
海北藏族自治州: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与全州“大接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格局,明确指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要深入开展“六小工程”,即排查小隐患、控制小苗头、调解小纠纷、提供小服务、解决小困难、整顿小环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化解。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县都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包案组长,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深入乡镇、村社实地了解情况,征询改进意见,研究提出化解方案。海北州各部门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与“法治海北”“平安海北”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全力以赴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海南藏族自治州: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两场硬仗”“三个重点”“七项措施”,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做到矛盾问题不回避、安全隐患不遗漏、社情动态动态全面掌握。组织精干力量,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要目的,深入基层调研,真正掌握第一手材料,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抄底式摸排调研。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结合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宣讲和三级大调研活动,深入问题所在地和矛盾多发处,深入乡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各地认真落实生活困难的重点人员困难救济、就业安置等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果洛藏族自治州: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同千名干部下乡开展“三联四做”和虫草资源管理保护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督导、积极推动工作广泛开展、深入推进、持久发力。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帮扶管控、社会面稳控等工作,同时利用干部下乡宣讲工作面广,干部深入基层时间长、走访群众效率高的优势,将摸排化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宣讲工作组,指导各宣讲组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调研、大接访、大走访活动。同时,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展开督导。
玉树藏族自治州:由州委书记集体约谈各市县委书记,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到“谁负责、谁落实、谁整改”。及时成立由州委及相关县市、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矛盾纠纷摸排调研及调处化解领导小组和督导调研组,全面有效地开展工作,做到“底数清楚、重在化解、解决问题”。通过“开门接访,领导下访”及“一线工作法”,按照属地化解的原则,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性、多发性一般矛盾纠纷,由基层乡镇党委政府、部门及时掌握信息情况,及时调处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第一书记和下乡工作组挂账盯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因事定策、因人施策,逐一解决问题;对疑难复杂纠纷,由党委、政府派出专门工作组,限期推动解决。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针对部分领域存在的矛盾问题和工作短板,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和调解员、网络员、村警、群防队员等组织和骨干作用,采取滚动式、拉网式、抄底式方式,真正做到了解得透、掌握得全、把控得住。在全州8个地区成立了五个矛盾排查调解中心,并建立“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结单”工作流程,制定动态排查、分析研判、分级调处、协调督办、依法终结等规范运行制度,以州、县(市)、乡(街道)、村(社)四级工作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目前,五个矛盾排查调解中心人员、场所、制度、机制落实到位,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成绩斐然——平安青海建设持续深入
其实,在平安青海的建设过程中,像这样的矛盾纠纷集中摸排已经成为全省各地各部门工作的常态,已经“润物无声”地融进了大家的工作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坚持和深入,各地、各部门不但形成了好的经验做法,而且在不断的创新中寻求到解决问题的“金点子”。
在采访中,很多受访者表示:“以前,我们有事找相关部门,干部们经常躲着不见;现在,干部们主动来找我们了解情况,帮我们解决问题,不但距离近了,心也近了。”不难看出,对于这种“接地气”的工作方式,群众是欢迎的,认可的。
近日,中央综治委印发《关于青海省2016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我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得分为92.68分,这是我省历年来取得的最好成绩。
《通报》指出,2016年,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全省各级综治组织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际形势新变化和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管控社会稳定风险,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综合信息化特别是“雪亮工程”建设加快,综治考评奖励力度加大,综治组织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实现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做出了贡献。
中央综治委对青海综治(平安建设)的考核结果证明,2016年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大局、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总要求,坚持“四个治理”,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考核取得的成绩,既是中央综治委对我省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省的激励和鞭策。
省委政法委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积极践行“四个转变”新思路,更加注重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总抓手,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着力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大力开展社会治理“微创新”,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断创新思路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有效预测预警预防,推动平安青海建设再上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王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