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共享发展成果 “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15.01.2017  19:04

  简政放权:放出活力

  按照省州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格尔木市自2014年以来先后四次对原有的362项、承接下放的50项、授权委托办理的5项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整合,目前仅保留并集中审批行政审批事项107项。在此基础上,又公布了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工业投资“负面清单”和行政收费“目录清单”3张清单;梳理汇总部门法定事项5348项,制定了部门岗位“责任”“权力”2张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

  格尔木市通过承接、取消、合并、调整等方式,积极推进清权、晒权,5张“清单”锁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底数。通过清理,格尔木市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达到改革前的三分之二以上,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事项被取消或下放,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省州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完成民间投资59.9亿元,增长37.8%。

  放管结合:监管有力

  牢固树立“抓重点、抓落实”工作导向,创新“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推进机制,推行“定责、定时、定人”清单式管理举措,格尔木市研究制定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类24项”、法制政府建设“11类40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8类50项”具体措施。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三证合一”落地、“五证合一”启动。截至去年11月底,累计登记企业3614户、个体工商户13807户,较改革前分别增长69.1%和49.6%。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制度,先后对格尔木市203户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核查。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共征集整合各类企业信用信息730余条,尚有486家企业未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格尔木先后投入资金5200万元建成公共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个平台。目前,平台进驻率由65%提高到96%,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30%以上,在受理、发证环节压缩50%以上,日均办件从420余件提高到900多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平台收费、一个公章办结”,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建立了透明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着力解决“互相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真正做到了推开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

  智慧引领:集聚动力

  格尔木市改革带来的最新成果就是“制度+技术”监管体系形成,这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改革发展、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发挥了有力地促进作用,集聚起了发展的动力。

  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格尔木市对83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510件,并按规定逐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办奖励等措施,加强“12345”政府热线和市民接待中心管理,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发挥了监督力量的作用。

  重视发挥信息技术的革命性作用,依托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全面启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建设,预计明年启动运行。同时,将政务公开事项植入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政务平台、LED屏等载体,使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依据、程序、收费等全流程可视可查,做到了能公开尽公开、应公开必公开。开发并逐步完善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公正、透明、廉洁的运行机制得到强化。

  加快重点领域改革进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联合办公、并联审批”改革措施,21项前置审批变更为后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由平均96天缩短为28天以内,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得到发挥。

  “要走出困境,唯有改革。”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青海省格尔木市委市政府和主要职能部门齐发改革之声,着力破除现行体制中不适应发展新常态的问题和障碍,激活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2016年,格尔木市立足现行体制,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按照“承接上级安排、推行自主措施”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与条块结合并重、基础设施与技术保障并举、改革创新与制度建设并进,着力构建“5+3+2+1”权力运行模式和“制度+技术”监管体系,有效开创了“放管服”改革工作新局面。

  城市新貌 筑牢民生之基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事关群众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格尔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教育、卫生、就业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让更多群众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

  数字见证历史,全民共享发展,一项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让一座座设备齐全的学校、医院拔地而起。伴随着格尔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铿锵步伐,城市在变、生活在变、环境在变,各族群众切身感受着家乡的变化,体会着幸福的喜悦。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现在孩子的幼儿园就在家门口,不仅方便了家长,孩子的安全也更加有保障了。”家住盐湖三小区的王女士高兴地对记者说,“盐湖三小区离市区较远,孩子上幼儿园非常不便,2016年,小区新建了一所公立幼儿园,现在孩子在家门口就可以上学了。”王女士的喜悦,得益于格尔木市不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2016年,格尔木5所公办幼儿园正式投入使用;12所学校“全面改薄”建设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职业技术学校实训车间项目,已完成投资700万元;泰山路小学“全面改薄”项目已全面完工,完成总投资732万元;第十四中学藏区项目已全面完工,完成总投资781万元。

  2016年春季起,格尔木市全面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覆盖率达100%,5771名幼儿享受到了692.5万元的学前教育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6600人享受了1726.5万元的公用经费补助,597名学生享受了94.9万元的寄宿生补助,59名学生享受了35.4万元的特殊教育公用经费。4859名高中生享受了388.7万元的免费教育补助, 1458名高中生享受了49.7万元的国家助学金,733名中职学生享受了251.7万元的各项补助,343名中职学生享受了68.6万元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全市共计发放各类补助、助学金4408.81万元。同时,11所农牧区学校的7244名学生享受了580余万元的免费营养餐。

  社会救助惠及各族群众

  2016年,通过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加大低保覆盖范围,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推广慈善救助工作,使格尔木市形成了大社会救助体系格局,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全市低保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低保进行扩面提标,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目标全面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普及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发展。由于物价上涨而催生的临时生活补贴、燃料补贴开始惠及城乡生活困难群众,在全省率先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低保保障标准、补助方式、申报流程、经济状况核对四方面一体化,达到了同城同待遇,彻底消除了低保在城乡之间的差别。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2074户535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2626.29万元。

  2016年,全市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97.75万元,其中为6447名重点救助对象发放医疗保险及新型合作医疗金58.5万元,为477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民政二次救助金136.37万元(符合重大疾病的5人25633元);为80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门诊费2.88万元。

  脱贫攻坚实现重大突破

  脱贫攻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2016年,格尔木市坚持“一村一方案、一户一办法”的工作路径,统筹研究贫困村发展规划、贫困户帮扶方案,先后出台7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10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通过项目统揽、资金整合、统一调配、集中管理等方式,筹措扶贫资金3196万元,建立健全实际脱贫攻坚项目库。2016年,235名贫困人口实现务工就业,158名贫困人口被吸纳为林业管护员,按照“两线合一”的要求,全市精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低保政策兜底实现全覆盖,809名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并通过看病就医“一免七减”、医疗精准扶贫“十覆盖”等措施,使103人(次)得到医疗救助、领取救助金34.64万元。

  格尔木市通过统筹发挥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部门职能作用,整合资金1.5亿元,全面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同时,健全联点帮扶机制,研究制定了“31个市级领导牵头联点16个贫困村,63个行政事业单位、8个军警部队、69个企业参加”的帮扶联村方案,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截至2016年12月,共捐助资金177.16万元,购买并发放了价值123.6万元的生产生活物资,帮助解决6名贫困人口户籍、养老金发放等问题,帮助42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有效提振了贫困人口发家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了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