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30.08.2017  23:32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群众的满意度和社会的诚信度,是格尔木市法院多措多举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硬目标。 

    一是执行案件流程化。每一件执行案件必须经过发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查询银行账户、土地房产、工商、证券、车辆等一些列标准化流程,将财产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和整理汇总,对每个案件有无可供执行财产一目了然,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按程序执行,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程序。

    二是采取强制措施。法律赋予了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搜查、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等执行强制措施,一系列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是智慧法院推进智慧执行。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的应用,为办理执行案件的每一个流程节点做出了无缝连接和管控,从立案到阅卷,从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到结案等等,均成功实现了网上办公要求。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能够实现异地扣划,告别了以往要跑断腿、排长队、盖遍章的艰辛执行过程,今后只需要一个指令就能在网络上一次性轻松实现。信息化系统作为市法院执行法官日常办案工具,不但方便了法院对一般被执行人的信息、执行记录、执行情况等事项的查询,也加强了在全市范围内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可行性。

    随着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的持续增强,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违法成本大幅上升,市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