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

31.07.2014  13:19

        一份份公正的裁判凝结着忠诚,一面面鲜红的锦旗诠释着本色,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用赤诚和生命践行着国徽下庄严的诺言。格尔木市平安建设,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格尔木市平安建设,人民法官义不容辞。市法院的干警们用忠诚和无私为平安奠基,用辛劳和汗水为平安铺路。

        格尔木市法院自开展“平安细胞工程”推进工作以来,各庭室紧紧围绕市综治办工作,积极动员部署,创新创建载体,通过自下而上、由小到大,层层创建、逐级推动的创建活动,初步形成了和谐建设人人参与、幸福城市人人共享的良好创建格局。 

        加大司改力度,为平安格尔木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平安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社会稳定的长远大计。今年以来,市法院积极投身平安创建活动,以公平正义为抓手,以平安建设为己任,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为平安格尔木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是注重审判管理数字化建设。建立完善法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审判绩效管理系统和庭审直播点播系统,“格尔木法院网”运行良好。覆盖全院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审判业务流程为基础,从立案、审判直至归档实现全程跟踪,案件经办人及办案时间等操作环节均记录在案,对审限自动监控报警,有效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目前,各业务庭干警都已熟练掌握该系统,在系统中生成裁判文书、进行归档等,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做好案件流程管理和审执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加强案件在立案、送达、调解、审理、执行、归档中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一审案件审判流程节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再审案件流程节点的统计上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重点分析审判工作基本情况、指标数据走势及存在问题,强化动态监督,促进科学决策,发挥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三是切实抓好发回重审、再审、改判案件评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收到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7件,上级法院改判案件3件。根据评查制度,我院对13起案件进行了认真评查,做到了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100%评查。刑事、民事无超审限案件,法定审限结案率为100%。四是建立健全审判层级管理体系。加强院、庭长等各层面参与审判管理的工作格局,规定院长每年直接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两次;副院长不少于三次;庭长(副庭长)不少于四次。今年上半年,院长陈居建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理案件2件,副院长刘亚敏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理案件5件,刑庭庭长段青海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理案件4件,民一庭庭长苑爱青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理案件4件,民二庭庭长才仁卓玛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理案件16件,行政庭庭长商惜华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理案件30件,执行庭庭长谢恒执行案件48件,河西法庭庭长孙晓东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理案件7件。

  打造过硬队伍,为平安格尔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今年以来,市法院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重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以打造一支纯洁、忠诚、可靠的法院队伍为目标,为平安格尔木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市法院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促发展”主题,持续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等,为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供保证;在司法实践中锤炼过硬队伍,干警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凝聚反腐正能量,实行案件监督卡、特约监督员等制度,筑牢“防火墙”,常算“七笔账”,严把“六关”,杜绝“三案”;以整治司法作风为突破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加强审务督察建设,从细微处用力,抓住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在个案中累积司法公信,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履行市法院职能,为平安格尔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格尔木市法院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及时、稳妥地审理各类案件,努力把刑事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和法律检验的“铁案”,把民商事案件都办成“精品案”,把行政案件都办成“和谐案”,把执行案件都办成“民心案”,真正达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目标。

        同时不断加大涉及民生领域案件的审理,让司法审判闪耀民生之光。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91件,审执结702件,结案率为70.8%。审结的诉讼案件439件,调解结案181件,撤诉结案157件,调撤率为76.9%,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综合治理,为平安格尔木建设夯实根基

      以“平安细胞工程创建”为契机,市法院开展争创“平安和谐机关”活动,几十年来无一人掉队、无任何事故,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将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信访、调解等司法资源,成立了由立案大厅、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和导诉室组成的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诉讼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二是着力化解信访案件。目前,共收到上级法院、市委、市人大督办案件5件,已结2件,1件在二审程序中,2件在申诉程序中。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共为15件案件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37万元,为诉讼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22件8.9万元。四是积极开展巡回办案。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考虑,对于远离市区的农牧民和年老、疾病、伤残、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尽量做到巡回调解、巡回审判,以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共开设巡回法庭8次,法官结合案件进行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五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认真开展“法律七进”、“三下乡”、“十下乡”等活动,利用各种时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共开展下乡宣讲5次,“法律七进”9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讲座12场,极大地增强了农牧民法律素养和中小学生法制意识。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法院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司法公正,满足群众合理诉求,提升司法公信。

        格尔木市法院将不断夯实平安根基,为平安格尔木、幸福格尔木、美丽格尔木建设护航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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