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三规范”促进司法公正

19.10.2016  12:33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法院坚持“为民司法、和谐司法”的工作理念,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活动”为抓手,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力量。具体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是规范审判方式,提高审判效率。市法院积极推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方式和案件繁简分流、“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流畅,立案效能最大化。对当事人无争议或争议不大,证据单一或较少的案件,把主要精力放在调解上,及时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做出判决,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推进“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模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干警言行举止,维护法院良好形象。市法院对干警的言行、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要求每位干警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公正裁判、文明司法、爱岗敬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行为举止的点滴养成,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规范卷宗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要求当月审结的案件必须及时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由书记员将卷宗装订完毕后,移交审管办。然后由审管办在月底统一点评,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从而彰显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以及人民的期待,使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