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一“老赖”领刑

15.05.2015  11:51

        外省籍来格人员林某某有支付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悄悄将房屋、车辆变卖后离开格尔木市。日前,格尔木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11月15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2011)格民初字第8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林某某赔偿被害人崔某某挖掘机损失85000元,并承担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林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7月20日,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2012)西民一终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林某某就(2011)格民初字第838号民事判决书的上诉,维持原判;上诉案件受理费由林某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原告崔某某来格尔木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踏破铁鞋,不仅找不到被申请执行人林某某,而且发现其变卖了在格尔木的房屋、车辆。2015年2月17日,警方将林某某抓获。林某某归案后,主动交纳了被执行款89525元。

        格尔木市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林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林某某已全额履行执行款项,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另,被告人林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