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深化“四风”整治 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毋庸讳言,虽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告一段落,但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并非全部都能在立整立改过程中解决,不少“痼疾”需要长期坚持,在长期整改中纠正,并防止整改好了的又出现反弹或卷土重来。因此,市法院在持续发力中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其一,进一步梳理整改重点。一是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解决理论学习有时走形式、调查研究有差距、抓落实有时不到位、会多文多等问题。二是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解决司法为民要求未能全面落到实处、审判管理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解决精神有所懈怠、管理松弛、司法能力不足等问题。四是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解决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规格、召开会议举办活动讲排场、公款支出管理不严等问题。
其二,狠抓党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整风精神重点解决院党组班子和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院长带头、上下协同配合、层层传导压力,防止问题反弹。
其三,逐一整改各个击破。今年以来,前四个月结合法院阶段性工作,有针对性地整改。1月份突出文件过多问题的整改,从年初开始,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全年各类文件过多过滥。2月份时值新春佳节,突出奢靡靡之风的整改,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提前介入,提前进行教育,及早打下“预防针”,从源头上狠抓八项规定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3月份突出整改业务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新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正确适用即将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格尔木市法院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深刻领会新修改后的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4月份突出整改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从群众最希望办、最迫切办、眼下能够办好的事情做起,不断强化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管理,让站在“最后一公里”的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人文关怀和温暖。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市法院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在不断整改中将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