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综治维稳一季度运行态势分析
一、涉诉涉访案件。2015年以来,本季度受理信访案件6起,其中市信访局转办1起、海西州中院转办4起、市委政法委转办1起。从信访事由与处理结果分析:
1、格尔木市信访局转办的1起,因法院家属楼房改后遗留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态度,向当事人作出了相应解答。此事我院已分别向市信访局、市委政法委汇报。
2、海西州中院转办的4起:其一,因海西物资公司个别职工对刑事判决不服,上访至海西州中院。此案我院已分别向市委政法委、海西州中院和市信访局汇报。其二,因刑事被告人韩某某不服法院判决上访。此案,不服判决或对判决有异议,理应依法上诉,而不是上访。但我院仍在作积极的法制宣传,析理明法。其三,青海众信集团公司要求恢复中止审理众信集团公司与市人社局行政处理一案,我院已向海西州中院汇报。其四,马某某不服刑事判决,申诉。此案,市法院已向海西中院汇报。
3、市委政法委转办的一起,藏格钾肥公司认为,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此案已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涉法涉诉上访情况,本季度平稳。当事人均无过激言行。
二、执法办案情况分析。每一个司法案件,就是一个矛盾纠纷。截止3月25日,市法院收受各类案件654起(含刑事案件68起)。对于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我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我院调解结案率保持在70%以上。
三、综治队伍建设及信息宣传。结合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本院设有综治维稳办,由在职干警兼任;各业务庭办案人员,人人都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本季度报送《简报》112期,其中,综治类20篇,均被青海长安网、青海法院网采用;6篇被中国长安网采用。
四、安全保卫情况。法警队负责我院安保工作,司法警察执勤时安检仪、X光射线检测仪、手持金属探测器每天都在使用;同时电警棍、橡胶棒、警用盾牌等安保装备也都齐全。司法警察每人配备头盔、防弹背心等防护器材,确保当事人、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我院办公楼、家属院实行24小时监控,有工作人员负责监控,我院监控录像均有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