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法院”
近年来,该院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的原则,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高清数字法庭、三级法院专网、安保监控中心、计算机管理机房,安装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队伍管理规范化、日常办公智能化、机关安保监控自动化,有效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和机关安全。
党组重视,着眼长远。格尔木市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院领导亲自参与建设方案的选定和相关技术问题的调查研究,多次组织相关庭室负责人到兄弟法院考察学习,多次召开全院网络建设工作会议,协调各相关部门,出主意、筹资金,实行政策倾斜,强化指导,并制订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规定》、《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录入管理办法》、《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管理规范》、《诉讼服务电子信息发布平台工作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对信息录入内容和标准。
合理投入,建以致用。积极倡导无纸化办公提高办公效率,通过内网和本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实行文件网上传输和信息发布,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减少了纸张使用,节约了司法资源;利用数字化法庭技术,实现庭审电子档案和光盘刻录同步归档;同时升级安检系统加强安全保障。通过购置监控信息系统、安检系统确保审判大楼安全,并为警用车辆安装GPS定位,时刻掌握警车去向,保障干警人身安全。
加强培训,提高效率。着力强化干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为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多次选派干警参加网络培训学习。每个季度都组织干警参加计算机理论知识学习及操作技能培训,规定录用新干警,应当进行相应的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岗前培训。同时,组织院领导和各庭室负责人进行电子公文处理培训,提高他们处理公文的速度;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组织书记员进行速录培训和数字化法庭使用等活动形式,有效提高了干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书记员庭审录入水平。
狠抓管理,落实责任。格尔木市法院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法院信息化网络专网专用,与其他信息网络特别是互联网物理隔离,确保网络安全;并建立全方位的审限监管网络,审监庭对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控,明确各个阶段的时间和期限,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杜绝超审限现象,提高了审判质效;将各部门的信息化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奖优惩劣,并及时调研分析,对在日常网络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