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立案窗口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0.10.2015  09:49

   记者日前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立案窗口在荣获市、州、省级三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再次荣登光荣榜,喜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把立案窗口作为“服务群众、展示司法形象”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强窗口管理和建设,努力提高庭室整体司法能力和每位法官的司法技能,同时,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服务窗口,开展立案、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工作,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方便了群众司法诉讼,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据了解,自2011年该院立案窗口荣获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以来,全体干警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公正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文明的举止,优质的服务,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努力成为践行群众路线的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