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执法阻力,积极应对不断增加的环境案件 江苏成立首支专业环保警察队伍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韩东良
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不久前得到了宿迁市设置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环境保护分局)的编制批复。这意味着,江苏省首支专业的环保警察队伍即将投入战斗。一些江苏省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呼吁,设立环保警察专职化制度,提高环境执法部门的职能服务水平,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保法》实施,催生涉环案件激增
1月13日,常熟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大义管理区东联村向阳路边的废弃鱼塘填埋场,违法倾倒工业污泥。
接报后,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查获两辆装载20余吨工业污泥的货车。1月20日下午,执法人员对停放在小山停车场的两辆涉案车辆进行查封、扣押。由于产废企业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位于无锡新区,常熟市环保局调查搜集证据之后将案件移交至当地环保部门处理。无锡方面的回函称,拟追究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两辆违法倾倒工业污泥的货车被常熟市环保部门贴上了“封条”。
“能够顺利查扣这两辆涉案车辆,得益于常熟市警方派驻在常熟环保局的一位民警全力协助。”常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刘玮坦言,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如果有一支既专业又专职警察队伍参与处理环境违法案件,那对环境执法来说无疑是如虎添翼。
据了解,早在2013年8月,苏州市公安局就在江苏省率先成立“环境与食品药品警察支队筹备组”。常熟市警方目前对接环保部门的这位警察,隶属于常熟市治安大队下设的侦办“环食药”案件的一个部门。
为适应日趋增多的涉环案件,江苏省多地警方在治安部门中下设了处理涉及“环食药”案件的民警,并派出民警进驻环保局设立警务室,实行行政和刑事联合执法、联合办案。
“新《环保法》实施后,很多案件都亟待处理。警方派驻的民警都是治安警方部门调配出来的。面对数量激增的涉环案件,警方派出的力量就显得捉襟见肘了。”一位江苏一线的环境执法人员如是说。
设置专职“环警”,有利于行政与刑事执法无缝对接
近日,宿迁市公安局得到了宿迁市设置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环境保护分局)的编制批复。这意味着,江苏省有了首支专业处置涉环案件的警察队伍。
宿迁市在江苏省率先组建环保警察队伍,这让一些江苏省环境执法人员看到了希望。据宿迁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姜传伟透露,部门初建,支队长和政委就去外省调研学习取经去了。用不了多少时间,一个成建制的环保专业警察队伍,将自上而下分级组建,协助环境执法人员有力打击涉环犯罪活动。
“让环境违法行为入刑,这对环境监察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宿迁市环保宣教中心主任李培忠曾经在环境监察部门工作多年。他说,新《环保法》实施,对多年来没有刑事执法权的环境监察人员带来了挑战。新《环保法》实施前,环境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偷排危险废物行为,就处以行政处罚。现在如果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就需要具体鉴定。在取证、摄像、口供、笔录等方面,执法人员需严格依照程序。
李培忠说,环保警察可以对环保行政部门职权之外的、破坏环境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这是对环保行政部门职权的有效弥补,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有效改变了以往“以罚代法”敷衍了事的处理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和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此外,环保警察的设立,还可以减少环境执法阻力。
江苏省善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斌认为,环保警察理念的提出,是对环保部门职权空白的有效弥补。专业环保警察队伍出现,有利于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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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地设立环保警察
广东省多地近年来积极探索“环保警察”执法模式,在地方公安部门组建环境犯罪侦查专业队伍,使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常态化、专业化。
目前,佛山市、顺德区、汕头市潮阳区、肇庆市先后设立“环保警察”。去年1月~11月,广东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5.9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27.4万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13177家,关闭或停产企业1718家。
据了解,目前,“环保警察”的执法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公安局派员入驻环保局,联合执法模式;另一种是,作为公安局的单独警种,独立办案。
2006年3月,河北省安平县公安局成立了“环保公安”——安平县环境保护派出所,设在县环保局。干警由县公安局派出,属于公安局编制序列,与环保局法规科合署办公,在环境执法时民警同时出动。安平县环保警察模式属于“入驻式联合执法”模式。其他类似的模式还有2011年成立的湖北省大冶市(县级市)环保警察大队;2014年重庆市忠县公安局环保警务室等。
云南省昆明市采取的是公安机关主导的模式。2008年11月,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正式揭牌。分局由60名环保警察组成,2010年9月,与水务治安分局合并更名为水上治安分局。类似的还有2013年成立的河北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
目前, 公安部门内设独立警种模式在实践中已有广泛探索。如2014年10月成立的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等。这种模式在省级层面也有诸多实践。2012年8月,山东省公安厅组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2014年4月,贵州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的挂牌;2014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 陈惠陆
国外环境执法刚性何来?
“环保警察”在国外已广为人知,并已广泛运用于环境执法,其管理的权限很大,主要负责打击环境污染行为。俄罗斯、德国、法国等国家的“环保警察”拥有强制性国家权力,在环境执法方面具有刚性优势。
执法刚性来自法律之“严”。德国环保警察的设立以《基本法》为根本依据,警察机构的设立、分化、合并,在德国联邦及各州的《警察法》中都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其次,环保警察的职责也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包括职权的设立、变更、消灭等,各类警察职权交叉时该如何协调处理。德国还有除《警察法》之外的细致法规,专门规定管辖权冲突时的解决办法。
执法刚性来自术业之“专”。俄罗斯生态警察在人员构成上不仅要求高学历,还要求有专业相关度,这是生态警察与其他警种本质上的不同。德国警察机构高度专业化,从机构专业细化到世界一流的警械装备都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环保的重视。德国环保警察的多个专门机构根据业务不同而设,在这些机构内部进一步分支出更加专业的下一级机构;环境执法中,警察们刑事侦查技术之专业、设备仪器之精密,世界领先。
执法刚性来自机构之“独立”。俄罗斯的环保警察机构是莫斯科预防生态违法警察管理局,这支队伍是由莫斯科市政府与俄罗斯内务部协定,采用市政府每年给俄罗斯内务部拨款,内务部抽调警员的方式组成的。德国专门的环保警察设立在环境司中,而环境司则隶属于联邦内政部。法国的绿色警察编制上隶属于内政部,专门设立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中心局。这样的队伍组建方式都使地方性的环境执法职能上升到了国家层面。
李柿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