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点评:“搬空” 手机店

17.07.2015  02:25

  青海新闻网讯 “我是来感谢刑侦大队的侦查员们的,要不是他们没日没夜的工作,我的案子不会这么快破的。”6月25日上午,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只见海丰手捧一面写有“破案神速犯罪克星”的锦旗走进了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侦大队院内。

  原来,海丰在城北区小桥大街经营着一家手机店,5月28日上午,他正准备开门时,发现手机店的卷闸门被人撬开了,店内的一批手机被盗。报警后,侦查人员经过仔细勘查现场,发现这起案件的蛛丝马迹。

  案发: 70多部手机被盗

  5月28日9时,海丰比往日早一小时出了家门。一路上他盘算着新进的这批手机今天一定会热卖,想到此,他的心里不仅美滋滋的,脚下的步伐也轻快了许多。没一会儿海丰就来到了手机店,当他准备俯身开卷闸门时,发现头天晚上下班时自己锁得好好的卷闸门是虚掩着的,海丰内心一阵发紧,急忙将卷闸门拉了起来,进店一看,眼前的情景让他半天没有缓过神来。只见店内一片狼藉,盘查后发现70多部手机及用于工作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全部被盗,就连一些手机的零部件,也一并“消失”,只留下一个没来得及撬开的保险柜孤零零地躺在地上。

  因为刚开店不久,海丰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弄得六神无主,等他回过神来,颤抖着双手从包里取出手机拨打了110。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侦大队接警后,立即派出侦查人员来到海丰的手机店。经过仔细勘查,侦查人员发现卷闸门的门锁被人用自制的作案工具强行捅过,但没有捅开,卷闸门是用铁棒撬开的,“嫌疑人进店后,先把店里的监控探头砸坏,然后才实施盗窃的。”侦查人员初步分析,由于手机店沿街,作案的时间应在深夜街上行人稀少时,嫌疑人至少是两人;从案发现场遗留的痕迹看,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不像是新手,应该是惯犯或是犯过盗窃罪的刑满释放人员。

  以刑侦大队一中队为主的专案组接到命令后,分三路开展侦破工作:一路负责排查手机店员工和最近经常在手机店里转悠的可疑人员;一路负责走访周围的商家店铺、附近的居民和环卫工人;一路立即调取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确定嫌疑人的人数和实施犯罪的时间及去向。

  与警方展开侦查的同时,在一辆由西宁开往互助土族自治县的长途汽车上,有两名中年男子各自怀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虽然这两人看上去显得很平静,只是偶尔交谈几句,声音很轻。但从他俩飘忽不定的眼神中能够看出,似在强压着内心的某种恐惧,而且他们将编织袋越抱越紧。

  这两个人就是盗窃海丰手机店的李升和张青。

  当汽车驶进互助县威远镇的长途汽车站后,李升和张青急忙下车将两个编织袋寄存在了长途汽车站行李寄存处,然后乘坐出租车来到了张青的出租屋。进屋的一瞬间两人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瘫倒在椅子上,过了许久李升和张青才从椅子上慢慢坐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古怪的笑声。

  “这批手机怎么出手?”李升说出这个问题后,张青也愣了,但没过一会儿,他站起来走到李升的身边俯身在其耳边说了一个人的名字。“王春。”随后两人又发出了那古怪的笑声。

  侦查:从销赃渠道入手

  就在李升和张青欣喜若狂的时候,专案组派出的三路侦查人员已将案情梳理清晰:对手机店员工和相关人员的排查中未发现可疑人员;从上早班的环卫工人处了解到,28日5时许,有两名手提这编织袋的男子在案发现场附近出现过;查看案发现场周围监控视频,侦查人员有了重大发现,视频画面显示28日4时许和5时许,有两名男子均出现在了手机店门前,而且在5时许出现时两人手中都提着东西。

  综合以上线索,专案组决定将破案重点放在查找被盗手机下落上,通过查找被盗手机引出犯罪嫌疑人,并要求查看监控视频的侦查人员继续扩大范围尽快查找犯罪嫌疑人的去向。

  再回过头来说说李升和张青这两人,正如侦查人员分析的那样,他俩都是曾经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刑满释放人员。

  50岁的李升,20多年前因盗窃大货车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里待了20年零10天,2013年出狱。出狱后,李升给一家私人老板打工,没干多久就因各种原因不干了,整天在出租屋里研究琢磨开锁之道,为的是有一天能够“派上”用场。到了2015年5月,手头上的那点积蓄花的所剩无几时,又出去找工作。

  在这期间,李升在小桥大街偶遇了曾住过一间牢房的张青。

  46岁的张青,10多年前因盗窃马匹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里服刑了15年。2013年出狱之后到互助威远镇打工,其间认识了一个女朋友准备结婚。这次是和女朋友专门来西宁买结婚用品的,但带的钱不多,只能是看的多买的少,女朋友看他这么抠门,一气之下丢下他独自回了威远镇。

  当同样为钱苦恼的李升和张青相遇后,一场精心策划的犯罪就此开始了,目标就是小桥大街众多生意红火的手机店。

  5月27日上午,李升和张青以给女朋友购买手机为由,对小桥大街众多的手机店进行踩点,而且两人还作了明确的分工,张青进店负责与店员套近乎,套取店里的高端手机存量信息,李升负责观察店里的各类防盗设施及店里晚上是否有人值守。

  经过大半天的踩点,李升和张青发现,海丰手机店刚开没多久,店里的报警装置还没与公安机关联网,虽然装有两个监控探头,但都是聋了的耳朵——摆设。最吸引李升和张青的是,他们从店员的口中得知店里新进了一批手机,而且都是市场上热销的机型,价格在两三千元之间,于是两人在28日凌晨4时许对海丰的手机店实施了盗窃。

  28日上午,李升、张青逃到了互助威远镇,打电话联系上了曾在同一个监狱服刑,现保外就医的王春,让他帮忙把手机卖掉,并表示王春可以先拿走手机,等卖出去以后再付钱。电话那头的王春一听有便宜可占,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

  十来天后,王春打来电话说找到了一个下家,让李升和张青带着手机来西宁。原来,王春联系到了一家医药公司,将每部价值两三千元的手机以二百元至四百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这家医药公司7部,而该公司又将手机以赠品的方式赠送给了一些顾客,这种销售方式立即引起了正在追查被盗手机下落的侦查人员的注意。

  于是,侦查人员以顾客的身份来到了这家医药公司,购买了一些药品后,同样也获赠了一部手机。通过对手机进货单进行核对,警方确定这部手机就是被盗的70多部手机中的一部。

  交代:顺藤摸瓜抓住同伙

  专案组决定抓住这条线索,派出侦查人员与医药公司的负责人交谈后得知,这几部手机是公司的一名女仓库保管员秀红以有人欠她钱将手机拿来抵债为由,以每部3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公司的。

  侦查人员乘胜追击,对秀红进行了讯问。据其交代,她的这几部手机正是从王春那里买的。侦查人员让秀红立即与王春联系告诉他有人想买手机让他赶快带一部过来。接到秀红的电话,王春表示马上带手机过来。

  同时,侦查人员发现秀红所用的手机也是被盗的手机中的一部。

  没过半个小时,王春就来到约定的见面地点。当他从包中拿出手机时,侦查人员一眼就认出了是海丰手机店失窃的手机,侦查员亮明了身份,对王春实施了抓捕。

  接下来,对王春的审讯不是很顺利,由于王春自知自己是在保外就医期间,如果犯罪的话会被立刻收监,并有可能罪加一等,所以他选择了沉默。无论侦查人员问什么问题,他都不回答。审讯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早已看出了王春心思,他们对王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诉他在这起案件中他不是主要犯罪嫌疑人,不要替别人背黑锅,至此,王春才交代了一切,并供出了李升和张青的藏匿地点。

  终于,这起盗窃案取得了重大突破。

  6月16日下午,专案组召开了对李升和张青实施抓捕前的最后一次案情分析会,根据两人分别在西宁市和互助县威远镇藏匿的情况,决定成立两个抓捕租对他们实施同时抓捕。17日凌晨,在同一时间警方将李升和张青抓捕归案,在李升的住处搜出了被盗手机30多部和一些作案工具;在张青的住处搜出了被盗的两部手机和两部笔记本电脑。

  经审讯,两人对5月28日凌晨在海丰手机店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在案发20天后,这起盗窃手机70多部,案值近15万元的重大盗窃案被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侦大队成功告破。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他们为什么不思悔改

  果然

  对于“三只手”,人们向来都是深恶痛绝的。三名刑满释放人员,曾蹲过监狱,偿过苦头,却没能痛定思痛、改掉恶习,反倒是出狱不久,又“重操旧业”,原因何在?

  笔者认为,首先,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已逐步成为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他们不愿意发现和接受社会上好的方面,对不良社会现象却很敏感且容易接纳,一旦有违法犯罪人员引诱、威逼,他们就有可能重新犯罪。本案中的李升原本是某企业的工人,按他的技术,在社会上谋求一份职业是不成问题的,可他却不把技术用于正道,整天研究琢磨开锁之道,总想投机取巧,妄想不劳而获;另外,曾经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在生活、就业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障碍,导致他们在心理上很容易“自暴自弃”,“破罐破摔”。因为他们已经为曾经犯过的错误,得到了相应的惩罚,这时,再重新踏入社会,若因产生社会不公平的心态,那他们会出现过激行为报复社会,很可能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伤害,也给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预防工作,需要监狱、社会及他们的亲属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