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督导检查海南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图)

17.05.2017  20:03

召开会议

检查河道整治工作

5月11日至12日,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朱新勇带领厅安监处、水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赴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督查组重点围绕传达贯彻中央及省级精神、确定河湖分级名录、建立组织体系和落实工作责任、编制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加强政策宣传等工作,听取海南州及所属各县水利部门工作汇报,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疑惑和问题进行了解答,查阅了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贵德县境内黄河干流采砂场清理整治及河道恢复情况。

督查组对海南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按照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总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提速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州、县两级要按照同步压茬推进的要求,摸清河湖底数,筛选河湖名录,落实各级河长,做到底数清楚、名录清晰、河长明确。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排查不同河湖管护中存在和潜在的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要求,因地制宜提出管护举措,编制好工作方案,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建立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及验收制度,建立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五是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并加强河长制政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