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检查西宁市贯彻落实《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

09.05.2014  07:05
  4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本太率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采取听汇报、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检查西宁市贯彻落实《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东强,市人大副主任高玉梅等有关领导参加了汇报会并陪同检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青海湖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蔬菜研究所、大通县科技服务中心、青海华灏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通县塔尔镇塔尔湾村等地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查看了工业企业生产、技术创新、研发团队人才培育建设、研发经费投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服务,科技示范村建设和农业企业、蔬菜研究机构引进培育推广种植业新品种等情况。同时、检查组向各检查点征求了对《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邓本太副主任在听取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东强的汇报后,对我市近年来贯彻执行《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对科技进步的重要性有了更高的认识,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了明显的成效,创新能力逐步提升。针对西宁市科技进步发展环境还有待改善,产学研结合还有体制机制障碍,发挥科技人才作用与优势的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要 不断强调政府投入,利用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对产学研结合的引导、支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可持续机制;
   二要 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三要 持续加强农村科技推广工作,整合各项资源,形成平台,服务农民;
   四要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优化稳定人才的软环境,扎实推进创新科技人才和团队培育;
   五要 继续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升培训质量,培养一批合格的专业化职业农民,为农业更好的发展提拱必要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