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洋年货”违规携带入境最高罚5000元

12.02.2015  12:56
核心提示:  新华网石家庄2月12日电(记者曹国厂、高博)春节临近,海外带年货和购年货的人不在少数。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公众,不少“洋年货”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海外返乡旅客切勿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

  新华网石家庄2月12日电(记者曹国厂、高博)春节临近,海外带年货和购年货的人不在少数。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公众,不少“洋年货”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海外返乡旅客切勿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国内居民不要委托海外亲友捎带或邮寄相关物品,消费者在网购海外物品时也应了解相关规定,以免相关物品被查扣。

  河北检验检疫局相关专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明文规定,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当主动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对列入名录及经检疫不合格的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予以销毁或退回处理,并可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活动物(犬、猫除外),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新鲜水果和蔬菜、植物种苗等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等都是不能携带、邮寄进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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