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出台新规新车6年免检并不适用所有车
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其中私家车6年内免检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9月1日起,这项新规即将实施,日前,就一些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陈新平。
问:自2014年9月1日起,哪些机动车6年内将免予上线检验?
答: 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需要再上检测线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可以享受免检政策。
问:新买的私家小型车哪些情形不享受免检政策?
答:1.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2.发生过伤人交通事故的不在此列。属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到机动车检测站上检测线检验1次。3.购车后长期没有办理注册登记的不享受免检。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问:免于上检测线的机动车6年内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车主在无交通违法记录的情况下,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完税证明或免征证明后,即可直接向当地车管所或辖区交警大、中队申领检验标志。需要提醒群众注意的是,检验周期是法定的,此次私家小汽车检验周期没有发生变化,仅是试行对6年内新车免予上线检测。因此,车主还是要6年内每2年申领一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上打印签注。6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问:车主应该如何计算车辆是否在免检时间内?
答:如果注册登记时间在2010年9月1日(含9月1日当天)之后的非营运小汽车可以享受到免检的政策优惠。如果注册登记时间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非营运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在达到检验时间时,就应该按照规定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也就是说,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
问:免检机动车如何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答:对6年内免检车辆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可以直接在辖区交警大、中队进行检验。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并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打印签注。但是大型客车、校车除外,仍需在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委托检验。
问:非营运小型汽车6年内免检可以随意改装车辆吗?
答:擅自改装机动车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交警在发放检验标志时提示车主不要非法改装车辆,同时也会要求车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另外,执勤交警将加大路检路查的力度,一旦发现违法改装车辆,将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
在此我们也提示车主,虽然非营运的小型汽车6年内免检,但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保养,通过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