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深化改革迈上新征程

22.09.2017  20:23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出台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指导意见,云南完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海南建立完善森林公安省级直管制度,河南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黑龙江大兴安岭完成中央“1+3”意见方案53项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改革,相继推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改革新举措,为建设平安林区和美丽中国保驾护航,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保卫生态建设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
        5年来,森林公安机关对涉林违法犯罪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开展了“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净网行动”“天网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打击行动。2012年针对网络非法野生动物贸易专项行动,获得了CITES秘书处表彰,得到了国际社会认可。
      5年来,全国森林公安共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近14.4万起、行政案件108万余起,收缴林木木材277.6万余立方米、野生动物364万余只(头),涉案总价值157.5亿元。其间,森林公安成功侦破了“北京‘5·20’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象牙案”“广西柳城县特大滥伐林木案”“云南省水富县非法杀害大熊猫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5年来,森林公安加强林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及时部署春节、国庆节、两会、APEC会议、G20峰会以及敏感时段的林区安保维稳等工作,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禁种铲毒行动”,及时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保持了林区社会治安总体平稳。
        5年来,执法权限落实取得阶段性进展,全国22个省(区、市)落实了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治安执法权限,25个省局全面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全国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构独立履行执法权限的比例提升到了54%。此外,森林公安机关还积极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全国开通运行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实现网上办案的占88%,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其中内蒙古、甘肃、内蒙古大兴安岭、黑龙江森工等首次实现刑事案件100%网上流转。
      5年来,森林公安严格执行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积极推动主要领导进班子,已有21个省(区)、176个地(市)、762个县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进林业主管部门班子;以警务实战训练为重点,以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和警务实战教官技能比武等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三个必训”,民警警务实战能力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涌现出一大批森林公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年来,全国森林公安机关信息化等警务保障工作扎实推进,组织编制了《全国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警用装备建设方案》和《关于加快森林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研究细化了相关建设任务。2016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通过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累计投资6亿多元,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森林公安金盾网络总体接入率稳定在98%以上,信息采集室建成率65%,执法场所视频监控建成率达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