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号莫名消失房主无以应对
7月9日西宁晚报刊发《楼号消失住户不解》一文,就小寨利源小区住户对小区楼号消失感到不解的问题做了相关解答。但是住户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解答并不满意和认可。虽然相关负责人解释楼号消失的原因是两栋楼的铺面楼体连为一体,所以铺面上面的住宅楼也按照一栋楼的楼号来确定,从而把原来的两个楼号并成了一个楼号,但是住户认为如此设定楼号一来不符合青海省城镇地名标志的操作规范,二来楼号消失被重新合并极大地损害了部分住户的权益。
规划的楼号莫名消失
根据住户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同该小区住户来到小寨利源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建好的楼体贴上了楼号的有3、4、6、8号楼,楼号缺失1、2、5、7号,据住户提供的信息,靠东面两栋楼就是原定的1、2号楼,现已合并成1号楼,因基础设备未完成所以1号楼的楼号暂时未贴上。记者发现,已经贴上楼号的4号楼、6号楼和未贴上楼号的1号楼都是由两栋独立的楼体组成的,只是一楼的铺面连成了一体。这样看来,缺失的2、5、7号楼应该已并入1、4、6号楼。另外,贴上楼号的这些楼的单元排序号和户室排序号均是从西往东的排列。
自定楼号违反政策
小区楼号的设定到底是怎样规定的?记者日前查阅了《青海省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实施方案》及《青海省城镇地名标志设置操作规范》等相关文件,按照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楼号一般不留空号;楼房单元、户室号排序均应从东往西;临街商铺多用楼,商用以门编号、住宅单独编号。很显然,利源小区在楼号设定上违反以上三项规定。
监管部门说法
按照规定,用于居住等的建筑,由当地民政部门实行统一有序的编号,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自行编制门牌号或拒绝接受编号,并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据此,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说法与记者查到的国家及我省有关楼号设定的相关政策一致。工作人员表示,新建小区的楼号设定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内规定。所以,开发商不能擅自改变规划,更不能自行设定楼号和门牌号,一旦设立楼号和门牌号不符合相关规定,后期必将给住户在办理房产证、落户等方面带来诸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