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税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主体责任网状格局
一、坚持问题导向,构建网状格局。年初,省局细化了省、市、县三级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形成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纪检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责任清单56项,使各级责任主体对照清单扎实履行“两个责任”。在省局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省局领导在一些市(州、区)、县(市、区)国税局发现,一些党支部书记认识不清,认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党组和纪检组,是“一把手”和纪检组长的事,重税收岗位职责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些党支部书记不知道自己有主体责任,不知道怎么抓主体责任落实,也不主动抓主体责任落实;一些党员干部不知道主体责任,不能够从自身做起,不按照廉洁自律准则履行职责,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
针对这些问题,省局党组认真思考,一致认为,甘肃国税系统有560个基层党支部,党员5424人,占干部总数的72%,每4个干部中就有3个党员。立足基层党支部抓主体责任落实,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抓住了责任主体的“关键多数”。不管是机关科室党支部,还是基层分局党支部,既是税收业务工作的主体,更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阵地,支部书记作为党建工作一线“指挥员”,也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最为清楚,对本支部党员干部履责情况最为了解,对怎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那些点、要害在哪里,都非常熟悉。省局摸清底子,制定了《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党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主体责任清单,探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覆盖到基层党支部,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党支部,做到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与党支部有机结合,无缝对接。
二、厘清责任边界,夯实支部堡垒。甘肃省国税局党组制定的基层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省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市州局机关党支部、县区局机关股室党支部和税务分局党支部具有承接任务、划清责任、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5项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落实责任、组织推动、示范带动、支持监督、请示汇报等5项主体责任;从教育管理、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党内生活、党内监督、廉政教育等6个方面明确了基层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15条重点工作任务;从组织领导、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创新载体、绩效考核等5个方面提出了基层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15条具体措施,要求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批评的作用。明确了党员个人要从自身做起,在税收工作中遵守廉洁自律准则,遵守税务人员廉洁从税各项规定的主体责任。
三、党政齐抓共管,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了党支部和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后,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党支部以党纪党规制度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警示教育等党建活动形式,在基层党支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截至10月份,全省国税系统560个基层党支部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5项,厘清了560名党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形成了人人知道主体责任、个个担起主体责任的局面。通过家庭走访、社会调查、社区访问等途径全面了解党员思想、行为、生活情况,摸清了党员底子。在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中,发现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96条(次),约谈提醒党员103名,廉政谈话18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5424名,向干部群众征求对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172条。
甘肃国税局党组通过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了对党员干部思想松懈、行为懒散的,及时提醒教育;对党员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准则思想不坚定,态度不端正,行为擦边沾边的,严肃批评教育;对党员干部有违反党纪党规苗头性现象的,及时调查了解,及时处理防范。在党组与党员之间,党支部发挥了承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优势,在党员干部违纪之前,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思想的“过滤器”和“净化器”,成为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