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织城镇新画卷 美若百花次第开 ——我省奋力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综述
泽库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东格尔社区。(省民宗委供图)
贵德新街乡。(洪玉杰 摄)
从破旧城镇到崭新城区,从凌乱街道到规划整齐的马路,从曾经的老房子到如今的高层住宅、别墅群,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4平方公里的多巴新城,已然成为了我省面向世界开放的展示平台、国家新型城镇化的试验区、现代服务业的新高地、西宁市城市副中心……这里城镇化的发展不仅为很多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更让曾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摇身一变成为居民,享受着城里人的生活。多巴新城是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实际,努力探索具有高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从北部祁连山麓到南部雪域江源,从城市城镇到农村牧区,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初步建立起了“一群两区多点”城镇体系,形成了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互促共赢、良性循环的城乡建设发展新格局。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城镇数量由以前的52个增长到现在的143个,城镇化率达55.52%,初步形成1个省会城市、1个地级市,5个县级城市、137个建制镇的城镇体系。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407.22平方公里,一批城镇基础设施相继建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县城全覆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一座座新城矗立高原,一处处村庄面貌一新,一条条大道蜿蜒东西沟通城乡……
高原城镇的日新月异为青海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同时,我们也看到,幅员辽阔、厚积薄发,联疆络藏、民族多样、文化多元,我省的这些独特高原自然环境和资源优势也是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的巨大潜力,可以有效发挥高原美丽城镇特色优势。并且在充分尊重青海山水格局和文化基因的前提下,努力打造“幸福西宁”“城乡统筹新海东”“天上人间柴达木”“魅力海南”“天境海北”“圣洁玉树”“秘境果洛”“神韵黄南”等城镇品牌,为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年11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青海省政府签署了《部省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构建城镇绿色发展的新格局、探寻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的新路径、激发城镇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新模式、推广城镇体检评估的新制度、推广智慧城镇建设和绿色建造的新方法、建设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等七方面合作内容,并共同制定印发了《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和《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绘就了把握以人为本、注重西部特点和高原属性、以美丽为魂脉、以城镇为载体、以示范为机遇的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美好蓝图。
城镇,上接城市,下连农村,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建设高原美丽城镇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突破口。西宁市湟源县日月藏族乡,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巴州镇、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文都藏族乡,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黑马河乡等10个乡镇列入美丽城镇建设范围。10个乡镇共安排整合建设项目131个,投入资金15.42亿元。截至目前,10个美丽城镇(乡)建设全面启动。
2019年以来,我省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制定建设方案,从强化城镇特色风貌设计入手,建立统一协调的城镇建筑风格,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
“美丽城镇”是“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城镇的绿色发展和人居环境的优化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国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的先行者,部省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不仅在青海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和重要探索实践意义,通过所得的有益经验,也将为推动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加快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推动建成一批西部美丽城镇样板,为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树立新的典范,能为我国和世界其他高原城镇建设积累典型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和典型示范意义。
乘着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的东风,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已形成了“一心五镇”的发展格局。在今年新下达的黑马河和石乃亥2个高原美丽城镇建设项目中,以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确定了藏区特色为美丽城镇建设风格。截至目前,拆旧建新、统筹推进市政交通10条、排水管网12公里、垃圾填埋场1处、污水处理厂1座、公厕2座,进一步提高了综合服务功能。
时间不会停止,奋进的脚步也不会停滞。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除了环境整治,还包括城市功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服务水平、能级提升等多方面内涵。
“除了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当前我省还正在建设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国家公园示范省、全国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将成为今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我省形成以‘五个示范省’建设为载体,以生态、循环、数字、飞地‘四种经济形态’为引领的经济转型新发展格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发昌说。
据了解,我省将在西宁市、格尔木市、玉树市、同仁市、祁连县等5个具有典范示范效应的高原美丽城镇及环湖地区城镇带,开展生态人文、安全宜居、治理有序、充满活力等4个方面试点工作,期限为2020年—2022年三年时间,立足不同城镇的不同定位,找准城镇“病灶”,探索建立基础档案制度和城镇体检评估制度。
通过试点建设完成一批试点工程,率先建立健全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体制机制,城镇建设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镇人居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镇风貌特色进一步彰显,城镇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经验。
潮至千帆动,猎猎驾长风。未来,我省将以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宗旨,注重高原属性和西部特点,以美丽为魂脉,以城镇为载体,以示范为机遇,扎实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奋力书写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青海篇章。(王 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