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教:深刻把握正面引导与舆论监督的辩证统一
目的效果的统一。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识形态属性明显,宣传什么、批评什么、评论什么、监督什么,都有明确的目的导向性,不可避免地要体现立场、观点和态度。无论正面宣传还是舆论监督,都要体现一个目的,就是团结稳定鼓劲,做到“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推动改革发展,有利于增进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面宣传准确传播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正能量人物、正能量事件,弘扬主旋律,形成鼓舞人们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就是为了实现“四个有利于”。舆论监督抓住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党中央明令禁止、明显违法违规、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典型性人和事进行批评性报道,目的是使党和政府掌握实际情况,了解群众诉求,找准问题症结,进一步推动问题解决。正确的舆论监督,激浊的目的是为了扬清,曝光问题是为了推动问题解决,监督丑恶现象是为了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虽然被批评的现象是阴暗的、丑恶的,但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民感到党心与民心同频共振,更加相信党和政府,从而实现“四个有利于”。因此,从目的效果上看,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是有机统一的。
本质属性的统一。新闻的本质属性是真实性,新闻报道的基本方法是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没有真实性就没有新闻性,没有新闻事实就没有新闻报道。无论正面宣传还是舆论监督,都要统一在真实性上。在舆论监督中,新闻工作者必须认真对待新闻事实。如果新闻失实,报道不存在的问题,就会引起一系列负面效应。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高度重视新闻真实性,做到现场取证、持之有据,反复核实、一丝不苟。在正面宣传中,真实性也是最根本的要求。实践中,不但有虚假的批评报道,也有虚假的正面报道。最突出的问题是,有时为了突出报道人物与事件的“高大全”形象和正能量价值,一些记者会对人物进行拔高或虚构一些细节,将报道对象塑造成“圣人”。这显然违背新闻真实性的根本要求。舆论监督不真实,会损害新闻舆论工作的信誉,给我们党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正面宣传不真实,同样会降低新闻舆论工作的公信力和引导力,对我们党的工作损害更大。
认识规律的统一。新闻舆论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文中有道。而这个“道”,来自新闻工作者对新闻事件的认识与把握。有的直接对事件本身进行评论,有的隐藏在对事件的选择性描述中,但无论隐性分析还是直接评论,都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原则。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观和认识方法,决定其对报道内容新闻价值的评判、新闻主题的确定、新闻材料的取舍、因果关系的思考等。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认识方法,无论正面宣传还是舆论监督都要做到这一点。在舆论监督中,有些新闻工作者不能坚持全面、发展、辩证地看问题,一些具体问题被上升为全局问题、体制问题,个别人的问题被放大成党和政府的问题,发展中可以解决的问题成了必须“革命”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多重因素变成他们极力认定的单一原因。这事实上都是违背认识规律的。同样,正面宣传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的认识方法。特别是正面人物宣传,不能乱贴标签,不能随意拔高。一些正面宣传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看似是写作水平不够,其实是新闻观与方法论错误。因此,无论正面宣传还是舆论监督,都要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来指导,用全面、发展、辩证的观点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总之,正面宣传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下的舆论监督都姓党,都要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都是我们党开展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手段,都是我们党必须发挥好的新闻舆论力量。但在实践中,一些人把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对立起来,对舆论监督在心理上抵触、在行动上反对。一些部门和单位一出现问题,首先不是想着如何解决问题,而是想着如何不被曝光。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怎么正确认识和对待舆论监督,善管善待善用新闻媒体,也应成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当然,我们说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是辩证统一的,绝不是使二者走向一体、等量齐观。以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这一点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作者单位:中宣部党建杂志社)
来源:《人民日报》 2016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