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率先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并实现提标

26.12.2018  19:38

12月19日,海北州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海北州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对0-6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用提标20万元,达26.6万元;在省政府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对7-17岁持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提高到与0-6岁同等救助标准:肢体矫治手术,听力言语、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提标1.2万元,达2万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提标0.2万元,每年1万元;轮椅、坐姿器、站立架、助行器、助视器等辅具平均每例提标0.02万元,达0.1万元;假肢、矫形器适配每例提标0.1万元,达0.5万元。在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手术)期间,对陪护人员的护理费、生活补助及暂住房屋租赁费按实际产生费用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

自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海北州残联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在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时的讲话精神和匡湧副省长对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要求。结合省政府实施意见和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施的特点,提出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救助标准的总体思路,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保障海北州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为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