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卡比特家纺有限公司年产520万m2机织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卡比特家纺有限公司年产520万m2机织毯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7月25日—2014年7月3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卡比特家纺有限公司年产520万m2机织毯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号钢架结构车间,车间建筑高度为8.2m,跨度72m;新建2号钢架结构车间,车间建筑高度为 5.8m,跨度72m;新建一座3层办公楼,其中第三层为职工宿舍;配套建设一座锅炉房(1.4MW燃气锅炉)、食堂、配电室和门卫。主要生产设备:簇绒地毯织机、背胶生产线等。
建设单位:青海卡比特家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川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9745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大通县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厂房已采用隔音门窗;设有集尘罩、布袋收尘器,规范生产操作,加强设备的密封;建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食堂设有专用烟道。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卡比特家纺有限公司年产520万m2机织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14—083号)结果:
(一)废气
该项目燃气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中规定的燃气锅炉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
该项目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
该项目边界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