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三基”建设的意见出台

04.06.2015  10:39

  近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三基”建设的意见》,对加强我省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推动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在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落实,助推我省“三区”建设、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升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西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的加强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意见》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确保民兵预备役部队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认真贯彻思想建党政治建军要求,发挥政治工作在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中的生命线作用,大力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掌握民兵预备役部队。

  《意见》强调,要通过加强“三基”建设,使我省民兵预备役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基本能力全面提升,构建起以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为核心,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相统一的民兵预备役力量体系。《意见》规范了民兵预备役部队“三基”建设的主要内容。对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组织进行了清晰界定,对基础工作涵盖的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对基本能力的衡量标准进行了详细规范。细化量化了民兵预备役基层组织机构、干部骨干配备、党团组织建设、日常教育管理、训练战备工作、提升能力素质等14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推进的思路办法、具体路径和实现目标。同时对民兵预备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装备物资配备、日常经费保障的项目、标准、方法、责任等逐一作出规定。

  《意见》强调,要把基层专武干部、民兵预备役营连干部骨干纳入党政干部培训体系和部队基层干部轮训计划,建立省抓系统培训、市(州)抓任务培训、县(市、区)抓基础培训的三级培训机制。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部门要加强对民兵预备役部队"三基"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委议军、双向兼职、工作述职、国防动员委员会例会、党管武装工作培训和考核、过军事日等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军事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管武兴武的主体职责,把民兵预备役部队"三基"建设列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不断增强民兵预备役部队"三基"建设的质量效益。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三基"建设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全省"三基"建设总体部署,做到思想上合拍、目标上合向、行动上合步、建设上合力,军地携手,整体推进,不断开创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的新局面。(王盛 赵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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