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国税获“全国文明单位”

08.03.2015  16:30
核心提示:   近期,中央文明委在北京隆重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民和县国家税务局荣列其中。这是该局继2014年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后,再次摘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近期,中央文明委在北京隆重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民和县国家税务局荣列其中。这是该局继2014年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后,再次摘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去年,该局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采取一系列“稳增长”措施,税收收入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874万元,同比增长16%,县级收入完成1995万元,同比增长37.82%。这是该局连续两年税收收入破亿,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新增税源匮乏的情况下,该局全力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增值税3624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220万元,极力为纳税人“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