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检察院审查一起团伙聚众斗殴案

18.05.2018  11:22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民和县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聚众斗殴一案。该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查逮捕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今年3月16日,民和县川垣新区某餐厅员工田某、冶万某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当日16时许,冶万某叫来冶有某在餐厅外殴打田某,田某由此心生怨恨,双方约定下班后解决私人矛盾。当晚22时许田某纠集白某保(缓刑考验期)、白某斌、白某善等恶势力团伙成员,按约定在民和一中十字路口等候,冶万某、冶有某纠集冶木某、冶忠某、马某、冶学某、马建某等恶势力团伙成员赴约到民和一中十字打架,双方见面后发生争吵,并相互斗殴,期间冶有某持刀将白某保右侧肋部砍伤。

  民和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冶有某、冶万某、田某某等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两个犯罪团伙相约在学校附近公共场所顶风作案,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法对冶有某、冶万某、田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