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在手让我的房产真正属于百姓 民和正式启动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发证工作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柯岚 通讯员 石延寿 摄影报道) 9月20日,民和县举办全县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工作人员现场为10户不动产权持有人颁发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权利证书,这也标志着该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
民和县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决定,全县从去年11月下旬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册、统一信息平台的要求,该县组建成立了民和县不动产登记局,将分散在住建、国土、林业、农牧等行业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存档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县不动产登记局。再由该机构负责全县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形成“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运行顺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更加有效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为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高效推进,县不动产登记局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登记服务大厅开设8个服务窗口,从申请、受理、审核、收费到发证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在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前,全县已办理各类房产登记2.9万余处、农村宅基地7.5万余宗、城镇住房0.6万余宗、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等大宗地0.2万余宗。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李军表示,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相关部门要用心用力抓好办实这项民生工程,切实保护好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退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同时不动产权统一登记之前办理的证书继续有效,适时组织换发新证书后,一并收回原旧证书。
不动产权利人领到新证书 不动产权数据库平台 充满朝气的服务团队 新成立的不动产权统一登记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