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
如何使民政项目建设起点高、功能全并体现民族特色? 5月22日至30日,省民政厅罗松达哇厅长带领工作组,赴海北州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军供站、老年福利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等29个基层单位调研,力求民政部门在全面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以“群众满意”为前提,高规格上水平发展民政事业。
刚察县在伊克乌兰乡角什科村探索了将农村幸福院与敬老院合建的模式,这一模式使资源互为补充,相互带动,既解决了五保老人的护理和服务问题,又充分利用敬老院现有的设施解决了困难群众短时间内居住环境问题;门源回族自治县将农村建不起住房的五保边缘户,依托危房改造等项目,整合资源,探索了建立特困群众集中安置中心的模式,这一模式,既解决了五保边缘户的住房问题,又能在这部分人年龄达到五保条件进入敬老院后,使集中安置中心的房屋通过周转的形式继续使用。对调研中发现的这些亮点工作,工作组现场总结,研究推广办法。
罗松达哇现场对今后的民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出今后建设民政项目,起点要高,功能要全,在建筑风格上要突出民族特色和民族文化,建设内容上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每个县建设1个综合性民政项目;要集中力量解决民政项目设计缺项的问题。力争解决一些基层单位没有食堂和活动用房问题。要把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民政工作水平和效率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思想行为和工作上对照“四风”深刻检查,自我反思,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便民的服务。要抢抓发展机遇,牢牢把握各项政策。今年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全面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全体民政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解政策法规,转变观念,打开思路、开门搞民政,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民政工作,提升民政部门为民办事的能力。
省民政厅从加强和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作风,规范公务活动、信访接待、厉行节约、加强督查八个方面十九条详细规定,要求厅机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5.88%。厅领导下基层检查调研工作,轻车简从,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不搞重复工作,不吃下属单位的饭,不给基层添麻烦。自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厅党组成员分别与8个州市民政局建立了联系,通过厅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与州市县民政局进行联系互动。将厅党组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方案、制度的修订与制定、活动开展的程序与经验在基层民政局进行通报。厅党组成员分赴联系的州市局指导活动开展,广泛征求民政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边学边查边改,学用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困难,推进民政工作落实。(孟军 张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