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组织开展民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开展国家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和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民政设施安全检查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设施安全管理,5月8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尕藏才让带领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并邀请省消防总队和西宁市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民政系统重点防火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工作组分别到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省福利慈善医院、西宁市儿童福利院和西宁市南川街道办事处南山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详细了解各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制定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安全巡查、日常考评等相关制度,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中未出现任何事故。但工作组也发现有些单位存在消防喷淋不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不够畅通,生活楼缺少防火卷帘门,消防监控室工作人员不熟悉设备操作,消防水泵使用不当,楼内未安装闭门器等14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消防部门工作人员逐一进行了登记,并从专业角度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厅属各单位:一要各单位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牢记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将安全生产放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二要省民政厅作为防灾减灾牵头单位,打铁还要自身硬,各单位以此为鉴,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大检查,邀请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指导和工作检查,共同查找问题,不留死角,把各种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之中,确保民政设施安全运行。 三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不讲客观原因,不讲条件,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省厅和消防部门汇报,省厅适时进行整改检查验收。
编审:王 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耿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