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红山村——青海省民政厅“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纪实
青海新闻网讯 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沙柳河镇红山村位于刚察县城以东1.5公里处,与沙柳河相邻,青藏铁路、国道315线穿越境内。全村共96户、324人,由汉、藏、回等少数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25.42%,党员24人。全村现有农村低保13户22人,残疾人家庭4户6人,60岁以上老年人31人,孤儿2人。该村在历史上曾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该村大部分耕地被当地政府征用,目前人均耕地不到一亩,可利用冬春草场4800亩,多数家庭因此成为了失地农民,村民经济来源主要依赖进城务工和牛羊育肥。2013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为4900元左右,远远低于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000元的水平。2011年,红山村曾被纳入县级“百企联百村”建设活动进行过整治,但因投资金额不足,效果不明显。
“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开展以来,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民政工作“三基”建设和厅机关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实事大事来抓,在历时7个月的共建工作中先后与刚察县政府及沙柳河镇政府共投入资金570万元,实施了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农户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广场建设等五大类工程项目。其中:省民政厅投入共建资金294.4万元,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农村综合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幸福院和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
省民政厅从一开始就把“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给予高度重视,以此项工作做为加强民政“三基”建设的重要平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工作,确保共建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为结对共建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继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省民政厅党组根据共建工作的需要,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厅长罗松达哇任组长,副厅长辛全伟、副巡视员索南为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厅“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了2名干部专职开展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将共建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全力配合、齐抓共管、抓出成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全厅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
加强摸底调研工作,理清结对共建工作思路 。“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初期,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厅长先后4次带领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前往共建村庄,开展前期摸底调研工作。通过走村串户、与基层干部座谈、倾听村民呼声,在掌握共建村基本情况和村民群众意愿、建议的基础上,对共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解决好广大村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做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宣传和动员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让广大村民真正认识到他们是村庄的主人,是美丽新村建设的主体,从而树立坚定的信心,营造“自己动手、共建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引领村庄建设。刚察县委、县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时间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工作,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建设内容,特别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与共建单位的协调和沟通。三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扎实做好援建工作。省民政厅按照“依靠县、乡党委政府,调动村民群众积极性,发挥民政职能优势,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齐心协力开展共建活动”的思路,本着“着眼长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加强方案制定,明确结对共建目标和责任。 在开展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和刚察县委、县政府“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制定了省民政厅“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采取的形式到资金来源、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实施方案本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对红山村所需建设的内容和项目进行分工。其中,县和乡镇政府负责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开展农户住房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村级道路硬化和环境综合治理;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对特困群众建房的帮扶和村庄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加强项目立项工作,使结对共建项目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优势,省民政厅党组要求相关处室按照省民政厅下发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共建项目,抓紧时间开展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工作,确保共建项目落到实处。针对红山村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积极协调刚察县政府共投资90万元,对24户困难群众家庭实施住房建设。其中:对8户特困群众在享受户均2.5万元危房改造政府补助金的基础上,再由省民政厅发动厅系统干部职工捐款16万元,按每户2万元给予再次资助,建房补助标准达到户均4.5万元。同时,采取以相关民政项目带动其它共建服务设施建设的方法进行。共筹措210万元完成新建200平米农村社区服务中心、600平米农村老年人幸福院和900平米文化广场。
加强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共建工作。 把结对共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是省民政厅党组从一开始就提出的明确要求。针对共建工作中出现的8户特困户建房缺少资金的问题,由厅机关党委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以“扶贫济困献爱心”的形式开展募捐活动。在厅系统内举办的募捐活动中,厅领导带头募捐、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捐款数额达到了16万元,全部用于资助8户特困户建房,目前这8户家庭已迁入新居。
加强工程进度,确保工程项目如期交付使用。 时间短、任务重是共建工作的突出特点,省民政厅在经过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规范招标的基础上,狠抓工程进度。厅领导先后多次深入该村指导工程建设,共建办公室的同志经常性地前往工程建设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乡村干部、承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省上的要求如期交付使用。
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共建成果的长效维护机制。 将建立维护共建成果的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召开村民大会,研究修订村规民约,制定红山村公共设施维护办法。同时,通过与所有农户签订共建成果维护协议书,把共建成果的维护工作落实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并使之成为人人遵循的自觉行为。为确保共建项目发挥最大效用,共建办公室的同志在共建工作后期,着重就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人幸福院等设施的日后运营,多次与乡镇及村两委班子进行商议,探讨运行模式,最终建立起了五保老人由村委会统一管理、供养金统一使用、生活统一照料的机制。
通过近一年的共建实践,红山村从村民生活到基础设施建设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改变了村貌、推动了发展、锻炼了干部、促进了和谐。
基础设施建设大为改进。 采取“政府投资、共建单位帮扶、群众自筹”的方式,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该村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大范围改善。活动中合资新建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幸福院,并配备了必要的设备设施。同时,采取以上述两个项目合建带动的形式新建了文化广场。不仅有效地建立和发挥了基层服务设施机制及功能,方便了群众生活,也实现了村民的“老有所乐、老有所养”。
农户居住条件大为改善。 共建工作中,省民政厅把改善群众基本住房条件作为重要目标,经多次核实,确定该村农村危房改造计划24户,鼓励村民采取“政府帮建、干部捐助、群众自筹”的方式新建住房,使广大村民特别是生活极度贫困的特困群众家庭梦寐以求的拆旧房、盖新院的愿望得到了实现,极大地改善了村民群众的住房条件,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村容村貌大为改观。 以村容村貌整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对村庄进行绿化、美化、净化,铺设村大门到村庄柏油路1公里,修建U形水渠2公里,新建景观大门一座,为农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75个,安装琉璃瓦12万片,路灯16套,更新铁艺围栏1790米,围墙改造76户。村庄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得到了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大为改观,真正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了“旧貌换新颜”。
群众精神面貌大为改变。 在共建活动中,广大村民体验了农村危房改造、道路硬化、环境美化以及相关涉农项目带来的好处,随着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既直接增强了村民的幸福感,也调动了群众建设新农村、创造新生活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自愿投身到“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建设和维护好美好家园的愿望更加强烈,信心更加坚定。
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力度大为推进。 省民政厅将“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作为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主要载体,指定专人负责对该村的帮扶协调和指导,与村干部和村民面对面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群众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近7个月的共建工作,丰富了干部阅历,密切了党群之间、干群之间的关系,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
省民政厅将认真总结结对援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探索农村基层社区建设和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建立适合我省半农半牧地区农村老年人互帮互助的养老新机制,使城乡社会公共资源均等化在农牧区群众特别是农牧区困难群体身上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密切关注结对援建的后续工作。以维护援建成果为主线,加强基层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互助院等相关民政项目的管理与维护,使其更好地服务村民,发挥应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