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134万多人次受益
2020年,全省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年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53.84亿元,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59个,各类民政服务保障对象达到134.22万人次,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有效服务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过去一年,我省强力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低保动态核查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23.46万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占30.58万农村低保对象的76.7%,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保障对象救助资金21.98亿元。
过去一年,我省持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40元/月,农村低保达到4800元/年,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达到960元/月;探索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建成运行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组织开发社会救助申请人脸识别系统和救助申请APP,新申请救助家庭实现100%核对。全面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36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960元。
过去一年,我省持续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组织实施17个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新建项目、72个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和2个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目前全省共有专门养老服务设施2157个,拥有社会养老床位26731张,护理型床位达到20%。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63家,覆盖率达到56%,农村互助幸福院1611家,覆盖面达到39%。
过去一年,我省统筹利用1500万元开展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试点工作。安排省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建设95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面建立“基本报酬+4项补贴”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体系,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平均达到3.69万元,最高达到6.48万元。(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