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八进”活动成效明显
2017年,我省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八进”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体系,严格达标验收命名,“八进”分类推进年度指标全部完成,形成了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重点任务在一线落实,实际成效由群众评判的鲜明导向。
进家庭,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活民族团结创建的社会细胞,使民族团结、勤劳奉献、环境整洁成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和精神追求。年内创建先进户31.16万户。累计达标率30.5%。
进社区,成立民族团结理事会、开通少数民族服务“爱心热线”,与广东、海南等地签署《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协议》,与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区建立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工作对接机制,推动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促进了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包容。年内创建先进社区76个。累计达标率84.6%。
进乡镇,经常性组织开展群众性活动,强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的惠民利民政策,继续推动网格化管理向农牧区延伸。年内创建先进乡镇(街道) 98个,累计达标率85.1%。创建先进村(牧)委会568个,累计达标率83.4%。
进学校,举办全省大学生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组织61名大学生赴深港澳交流学习,120名大中小学生开展暑期同心营活动,开展南京青海青少年探亲记活动,启动全省各民族青少年学生手拉手结对活动,鼓励各类学校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编篡校本教材、编排广播操、创作校园歌曲,平安高铁新区学校编写的《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简明读本》,入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推荐目录》,做到了民族团结从娃娃抓起。年内创建先进学校235个,累计达标率70.8%。
进机关,印发《关于推进干部双语学习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方面建立扶持性政策措施。以窗口服务单位为重点,落实面向少数民族的各项特需服务措施。开展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专项督查,防止歧视少数民族、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各族群众参与创建的获得感。年内创建先进机关(单位)达613个,累计达标率83.5%。
进企业,深化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和非公经济创建活动宣传周活动,引导非公企业深度参与“民企帮村”“村企联建”“脱贫攻坚”,369家民营企业(异地商会)与近500个贫困村结对签约,签订投资帮扶等项目920个,累计投入项目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及各类捐资4.5亿元,惠及各族群众15万人,以实际行动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做贡献。年内创建先进企业267个,累计达标率93.5%。
进寺院,召开全省首次藏传佛教和谐寺观暨优秀僧尼表彰大会,对10座寺院和20名僧尼进行集中表彰奖励。启动实施藏传佛教全员轮训工程,年内仅省级层面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1200人,并组织到北京、上海、成都、山西等地学习考察。各市州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298期,培训人员8750人(次),举办活佛论坛、阿訇论坛32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年内创建先进寺观教堂315座,累计达标率60.2%。
进军营,以“六联建”为载体,军地单位与100座寺院签约联建协议,先后为11座寺院开展防盗培训、配备防盗设备、组织僧尼免费体检。定点帮扶16所敬老院(福利院),5家部队医院对口支援22所乡村卫生院,向贫困群众捐赠价值320万元的物资。帮建新农村81个,累计投入资金1960万元。结对共建60所中小学,资助6400余名贫困学生。投入资金2000万元,持续援建海东三校和玉树两所八一学校。建植“军警民共建林”3.6万亩,促进了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年内创建先进军营50个,累计达标率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