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要求民族宗教领域社会团体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群体性活动

13.02.2020  23:00

近日,省民宗委下发通知,要求民族宗教领域社会团体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不举办群体性活动,并对民族宗教领域社会团体本年度年检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有效管控疫情传播,各社会团体要积极主动服从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群体性活动,各族同胞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社团年检工作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业务主管社会团体年检年审等工作,省民宗委要求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报送上一年度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登记手续、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人员和机构变动及财务管理情况等有关年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