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障改善无止境——上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走笔

08.08.2015  11:45

  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上半年经济回望中更显意味深长。

  这是百姓日子更滋润的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同比增长9.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这是民生底线更扎实的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民生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这是劳动者更有奔头的一年——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荡着无数人的心……

   ●好政策惠及更多人

  夯实底线,要真情实意,也要真金白银。

  新常态下,我省坚持以“底线思维”、“兜底理念”谋划推进民生工作,努力建机制、兜底线,织好一张民生“安全保障网”。

  今年以来,在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的压力下,省委、省政府始终坚定不移走“小财政办大民生”的路子,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健全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十件实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公益性特征日益凸显,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本医疗、养老保障水平等民生指标走在了西部或全国前列。

  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用于城乡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同比增速在30%以上,教育、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也较快增长,增速均超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准确把握民生脉动,顺应百姓美好期待。省委、省政府坚持将改善民生作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从就业到教育,从安居到社保,优先安排基本民生项目,加大民生投资保障力度。上半年,全省用于民生的投资529.81亿元,同比增长22.3%,增速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1个百分点。其中,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投资同比增长2.4倍,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投资增长66%,教育投资增长22.7%,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

   ●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更完善

  经济增速放缓,社会保障水平依旧走在不断提高的路上。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积极谋划,通过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低保、基础养老金等12项民生保障标准,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上半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9.2%,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8%、9.5%,均高于同期经济增长水平。

  突出顶层设计,完善社保体系,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如火如荼。

  1至6月,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立改革领导机构,细化改革任务,目前,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办法》,已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成为全国第5个报批的省份。

  上半年,我省再次调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连续第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资267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达到2910元,居全国第四位;

   ●基本民生保障应保尽保

  1至6月,我省再次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5元,调整后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125元,居西北第一,较国家规定标准高55元,有45.72万城乡居民直接受益。

  看病难、看病贵困扰着许多人,2015年,省委、省政府下大力气破解这道难题,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作为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4个试点省份之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务院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分工任务,建立完善了城乡居民医保合理筹资及分担机制,年初将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在原来510元基础上统一提高了40元。同时,健全完善分组诊疗制度,调整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将我省城乡居民在三、二、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统一为1500元、600元、100元。

  通过以上改革和扩面工作的扎实推进,6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20.58万人、544.44万人、39.7万人、55.56万人、44.18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扩面任务过半目标。

  经济欠发达,但民生工作不落后,甚至要超前。彰显的是执政的智慧与敢负责的勇气,折射的是政府的惠民之心和为民之德。

   基层回声:“政府是我们的贴心人”

  今年2月,西宁市城北区62岁的邱明发现养老金账户多了120元钱,后经社保局工作人员解释,才知道自己的养老金又涨了。“老人家,从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上涨15元,这120块钱是给您补发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从今年3月开始,您每月的养老金就是152元了。”西宁市城北区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老人解释。

  30年前,邱明从老家来到西宁市打工,与妻子李燕丽在这里安了家,面对抚养三个孩子的沉重压力,邱明几乎把建工工地上的活做了遍,而老伴就职的国企经营状况更是每况愈下,2001年,李燕丽的单位破产,她提前退休,靠每月三百多块钱的工资与丈夫打工的微薄薪水养家糊口。

  李燕丽退休后的几年间,每月几百块钱养活五口人,还要赡养远在农村的双亲。“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孩子们都成家立业,我的企业退休金几乎年年涨,从最初的396元到现在每月2165元,老邱的养老金也涨了,政府总是想着我们,日子越过越有盼头了!”李燕丽说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2015年3月,我省再次提高城乡养老金标准,这让邱明无比激动,“每月一百多的养老金,看起来不多,但这次上调标准后,一年将近两千元钱,对我们家而言也是一笔‘财富’了,年底还可以给老父亲尽尽孝。”

  为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增强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吸引力,引导和鼓励适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省政府自筹资金三次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4年内三次提高城乡养老金标准,从起初的每月55元到2014年每月125元,使全省43.3万名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真正享受好政策带来的诸多实惠。(张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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