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进中的“民生号”列车,承载你我的幸福梦想
“继续集中75%左右的财力,优先安排基本民生项目,提高20项基本民生保障标准,全力落实好‘十件民生实事’。”今年全省“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情真意切的民生关怀犹如阳光般温暖喜人。
75%左右的财力将投入到哪些方面?与我们普通人有没有直接关系?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实惠?
我省的民生大网在一针一线中越织越细,涵盖菜篮子、米袋子、钱夹子、药匣子、暖房子、书桌子……这样看来,答案必然是肯定的,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直接关系而且关系还很紧密,并且还会给我们带来一个又一个实惠。先让我们看看去年的一些具体情况,去年全年我省用于民生的投资超过千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6%,效果体现在了方方面面:11.3万户牧民搬进了新居、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8%以上、20.9万贫困人口脱了贫、27.7万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些,都是去年民生“成绩单”中的一抹亮色。
今年,满载着全省各族儿女的“就业梦”、“养老梦”、“医改梦”、“增收梦”、“住房梦”的“民生号”列车,正在开往幸福的春天。
新一年的民生“清单”已罗列出,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我们不妨一起梳理一下。
让百姓老有所养,晚年“潇洒”起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
82岁高龄的田春梅老人耳不聋、眼不花,精神矍铄,每月领取的115元养老金是老人攥在手里的“私房钱”,老人用这些钱偶尔下下馆子、买些零食、添置些衣物。田奶奶向来节俭,到了年底还能存下一小笔钱,等到了年三十,就被她用作给孩子们的压岁钱。
这不,刚翻过年,老人又赶上了我省第三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好政策,让她的心里比蜜还甜,高兴而满足地直说现在的幸福生活好。
“现在每月能领到125块钱,想吃什么买什么,出去还能给我的小重孙女买个洋娃娃呢”。老人高兴地说。
政策内容从2014年7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2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10元基础上增加15元。
政策解读这是我省第三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使我省43.3万名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直接受益,特别是对提高低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增强其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具有积极作用。经过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70元提高了55元,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位列西北第一、西部第二、全国第六。
您是否曾担心过退休养不起老?是否抱怨过养老金有些低?这些问题在2015年都会进一步得到改善。为百姓撑起幸福晚年的“保护伞”,使老年生活得到更好保障,今年,43.3万名城乡老年居民及其家庭将直接受益。
让百姓病有所医,“负担”轻起来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再上调
对家境并不富裕的湟中县鲁沙尔镇白土牙合村村民马尔希来说,怎么也没想到“医保”会成为他的救命草。“现在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看病住院只要拿着参保本和发票,就可以报销了。这次住院一共花12000多元,通过‘先住院、后结算’,出院时报销,个人只缴了5000多元,负担轻多了。”由于高血压引发心脏病而住进青海省红十字医院的马尔希说。
44岁的湟中县甘河滩镇下营村村民莫彦明,2013年10月,因主动脉夹层破裂,住院花费医药费27万元,出院后,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共报销14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52%。前些日子,他又接受了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报销比例到了89%,自费不到5000元。“要不是省上有这么好的医保政策,这么重的病我一定是住不起医院的。”说起国家医保政策的好处,莫彦明像所有受益的患者一样,眼里闪烁着感激的泪花。
医保政策救活了像马尔希、莫彦明一样千千万万生命垂危的患者,使他们重新撑起了生命的风帆。
政策内容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在原510元的基础上提高4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人均提高20元、个人缴费人均提高20元,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550元。
政策解读再度上调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效缓解了百姓“看病贵”的难题,为患者家庭减轻负担。同时,大病保险基金二次报销制度也大幅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个人负担少了,是基层百姓尤其是农村居民对我省不断提高医保保障水平的最大感受。
以前您可能是小病自己扛,大病才忍着高额医药费之“痛”去医院。今年,医保筹资标准再提高40元,政府补贴的多了,老百姓自己的负担就轻了,就医看病个人花费的将更少。
让孩子学有所教,“羽翼”丰满起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上调
湟中县上新庄初级中学有教学班20个,学生928名,生源来自周边15个自然村,幅射半径达8.5公里。校园内一幢崭新的教学楼矗立在眼前,“为了改变学校的环境,我们硬化了学校的最后一块泥土地面,校园大变了模样,让师生彻底远离了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烦恼;油漆、粉刷了综合楼、宿舍楼的内外墙,让绿树映衬下的校园更加秀丽;更换了学校的宣传展板,美化了学校的环境。为了加强教学硬件设施,学校还自筹资金为每个教室配置了一套多媒体,大大增加了教学的直观性和容量,提高了教学效率。此外,还为全体教师配备了新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提高了教师的业务水平。”上新庄初级中学校长张先寿说。
“近年来,随着生均公用经费的逐年提标,学校先后投资配备了高标准现代化的物理、生化实验室,生物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厅,美术室以及音乐室。2011年10月实现了多媒体‘班班通’教学设施。这些设施都按省级标准建设,特别是理化生实验室的仪器配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完全中学I类标准。”校长吴晓青介绍说。
政策内容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原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基础上,统一提高300元,使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900元、初中1100元。
政策解读提标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学校实行同一标准。但据测算,目前我省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成本高出非寄宿制学校20%-40%,致使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偏低,运转存在困难。为解决农村牧区中小学和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问题,在2011年实行三江源地区“1+9+3”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基础上,今年起按人均300元标准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标以后,受益学生比例最高的将是民族地区、贫困地区。
教育公平与保障的天平将更多向农村学子倾斜,上学难、条件差的问题都将得到进一步解决。提标工作为农牧区教育发展工作助力加油,校长教师家长们也信心十足。
让孩子长有所需,臂膀强壮起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生均补助标准提高
3月6日上午11时,湟中县上新庄小学响起了欢快的音乐,孩子们上了两节课后开始大课间活动,每班负责分发营养餐的同学把刚刚领到的食物分发给同学们。四年级学生小哈是一名走读生,平时7时就要起床,7时30分左右吃早餐,8时到学校。“以前我不爱吃早饭,不到中午肚子就饿得咕咕叫,听课都没力气。现在有了营养餐,肚子不用再唱‘空城计’,学习更有精神!”小哈高兴地说道。
在学校门口看孩子们做课间操的家长牛中说:“以前一到换季,尤其是秋冬季节更替时,我家孩子特别容易感冒。自从吃上营养餐后,孩子的体质明显得到改善了,今年感冒次数也少了。”
上新庄镇中心学校校长吴晓青说,“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营养改善计划,食物由县级政府牵头,主要有学生奶、鸡蛋、馍片、饼干、水果等,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营养餐食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课间操。”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促进教育公平,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
政策解读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国家规定的连片特困地区40个试点县及原有2个国定贫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3年来,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贫困家庭中小学生的身体营养状况,学生体质有了明显变化,今年春季学期起补助标准从3元提高到4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全年800元。
家有上学娃,功课紧,学习累,但是营养不用愁,营养餐让家长放心、省心又安心。2015年,营养餐将越来越丰盛,孩子们将茁壮成长。
让百姓困有所助,有依有靠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一场车祸让郭学军丧失了行走和劳动的能力,身体和精神的伤痛让他郁郁寡欢。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武月萍知道他的情况后,主动帮他申请了低保资格,并上门办理了手续。“现在我每月能拿到320元的低保金和40元的救助金,这样就能够保障基本生活了,也不用再让并不富裕的哥哥姐姐救济了。”2015年开始,每月低保多了20元,对郭学军来说也作用不小,“有了这20块,我每个月还可以买本书看,精神生活也更加丰富了!”现在,沐浴在低保的阳光下的他,生活一下有了奔头。
同样吃到低保的还有海东市平安县巴藏沟回族乡下马家村53岁的祁学富,因为他家属于“一户多残”并且是“双女户”,所以享有两个低保名额。“多亏了民政部门给我办了低保,我两个残疾的孩子才能够跟其他孩子一样上学。感谢党的关怀!”
政策内容从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20元/月,城市低保标准达到3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2400元/年;“十二五”以来,我省连续5年调整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相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57%和73%,在西北地区位居前列,有效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政策解读根据我省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情况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城乡人均消费支出占比适度性等因素,同时着眼统筹城乡发展,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城乡低保标准同时按每人每月20元提高,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工资涨、物价涨,咱老百姓吃的低保也会涨。低保照亮一段前行路,撑起一片蔚蓝天,2015年,大家的基本生活将更有保障了。
给“两委”提薪加酬,“干劲”鼓足
——“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标准上调
眼下正值春耕时节,海东市平安县平安镇白家村的村民已经开始为春耕忙碌起来了。白家村的大部分土地都已流转,还剩1000多亩地是村民自己在耕种。村“两委”的成员针对实际情况,深入农户、田间地头,详细了解和掌握情况,想方设法帮助村民做好春耕备耕工作。
3月6日下午,白家村村民们都匆匆朝一个方向走去,原来,平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给村民们免费送了500多袋化肥。这是村“两委”成员积极奔走,依托项目为村民争取的。
村里的事情天天有,活儿多,工作量也大,村“两委”的成员忙起来的时候,有时甚至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现在,村“两委”的报酬要提高了,大家的“精神气”也更足了:关注群众的诉求,帮助他们协调纠纷,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难题……这样才能对得起党和政府的信任,对得起村民的信任,更对得起这份待遇。
“现在村‘两委’实行坐班制,村里的群众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找到我们,我们也可以及时帮助村民解决问题,大家的积极性也空前提高了。”白家村村党支部书记贾生源说。
政策内容从2015年起,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年度报酬由2012年确定的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提高至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全省共计8180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提高了年报酬,资金增加1901万元,平均增幅达17.65%,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提升了基层组织的综合保障能力。
政策解读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此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标准调标,是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提升村级组织保障能力建设的务实举措。
薪酬高了,底气足了,2015年,村“两委”成员干事创业的劲儿也将更足,村民们的心里也一定会乐开花。
让高龄老人有所依,底气更足
——高龄补贴标准提高
在西宁市城中区石油家园小区健身器材旁、小花园中、小凉亭里……常能看到老年人闲聚、锻炼的身影。
正在小区散步的徐建德老人,精神矍铄,谈起高龄补贴,老人激动地说:“党的政策好,国家发展了,没有忘记我们老人,老了还有人管,我们感到很开心!”
84岁的徐建德老人有4个孩子,但都在外地工作,逢年过节时,儿女们都会赶回来看看他们老两口,“现在我们生活都还能自理,不用儿女照顾,不仅有退休金,还有高龄补贴,很知足。”
去年开始,老人每个月就开始领取60元的高龄补贴,今年起老人的高龄补贴每个月将涨到80元,在他的计划中,这笔钱将用于老两口平时的生活开支。
晒着暖暖的阳光,徐建德的老伴感叹地说:“社会对老年人越来越关心,我们的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孩子们不用为我们老两口操太多的心了,可以腾出精力干事创业。”
政策内容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标后,70~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70元;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80元;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40元。
政策解读预计2015年全省达到领取高龄补贴的70岁以上老年人共计30万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6亿元。这是继2014年提高高龄补贴标准之后再次提高补贴标准,此举使我省在建立城乡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老有所养,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逐步改善高龄老人生活健康条件,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更是我们所努力的方向。2015年起,高龄老人的生活将会更加美好。
让残疾人有所靠,腰杆“挺”起来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
一进门右手边是一间简陋的羊圈,里面正在吃草的两只羊是他家唯一值钱的东西。羊圈旁边是一间破旧的杂物房,里面堆放着用来煨炕的羊粪、树叶,走进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白家村62岁残疾人李国胜家里,享受到危房改造项目新建的三间装有大大玻璃窗、贴了白色瓷砖的新房子很是抢人眼球。
李国胜因伤残失去劳动能力,他和老伴还有女儿、孙女生活在一起,一家人靠着在外地打工的儿子那一点微薄的收入生活。李国胜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5年了,说起残疾人补助,老人有说不完的话:“去年年底我拿到了600元补助,听说今年这个补助提高了,我开心得很,这对我们这样的贫困家庭来说帮助太大了。平日里县里民政局的同志和村里的残疾人专干也都经常来看望,为我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给我们讲解政策上的东西。”李国胜和老伴脸上都露出满意的笑容。
政策内容从2015年1月1日起,扩大重度残疾人补贴范围,在原有4.76万名重度残疾人的基础上,将新增的具有本省户籍、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的2.7万名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生活补贴范围,最终保障的重度残疾人达到7.46万人。同时,统一城乡补贴标准,将农牧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月人均标准由50元调整提高到100元。
政策解读今后,我省还将采取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等具体措施,帮助残疾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残疾人。
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怎么样?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处境如何?残疾人需要怎样的帮助?现在,全社会都将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牵挂于心,2015年,愿残疾人的生活更如意。(李彩芸 赵静 张蕴 邢曼玉 马秀花 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