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12月31日,市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蒋中晰出席并讲话,市律师协会会长刘喜全以及青海平安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冶生彪、互助金圆商砼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杨慧军、化隆县祥林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韩玉龙等8位来自全市各个行业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座谈会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华清主持。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六县(区)基层法院院长出席了会议。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华清结合全市法院三年来案件的审理情况,重点围绕审理涉及民营企业家案件,从运用调解手段,强化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调解工作,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严格把握财产保全法律规则,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运用执行和解等法律手段,尽力保障被执行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准确把握民营企业破产程序标准,为危困民营企业“破”和“救”提供司法保障;认真把握“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防范冤错案件;依法审理小额贷款、企业间临时性拆借资金案件,保障民间融资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始终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作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七个方面通报了全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工作开展情况。并重点针对《全市法院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做了起草背景、意见及内容的相关说明,并请与会代表提出修改意见。随后,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蒋中晰概括介绍了我市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座谈会上,民营企业家代表对《意见》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该意见紧跟形势,切合实际、宗旨明确、规范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直面民营企业在诉讼活动中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得到司法保障、健康发展的信心。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表示各位企业家站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全局高度, 结合自身创新创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诉涉法问题, 谈体会、指问题、 明需求、提建议,对我们法院在这方面的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程旭文院长指出,民营企业是海东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海东发展的宝贵财富。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论断,充分认识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责任感、紧迫感。为实现海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使全市法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有更大作为,程旭文院长从提升政治站位, 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落实好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理念,运用法治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切实转变工作理念,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困难;规范司法行为, 增强民营企业以及企业家的安全感四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
会后,市法院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出台了《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