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集体2民警荣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30.10.2014  13:07
核心提示:   10月29日,参加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我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代表在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的带领下从北京载誉归来。  10月28日,公安部在北京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

   10月29日,参加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我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代表在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的带领下从北京载誉归来。

  10月28日,公安部在北京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全国公安系统100个爱民模范集体和100名爱民模范。我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塘川派出所、玉树市公安局民主路派出所分别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集体”荣誉称号,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仓门街派出所民警张敏飞、德令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尤武建分别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是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表彰英雄模范人物的最高荣誉,是广大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最高褒奖,在社会各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公安部于今年7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集体和爱民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经逐级申报、审核、考核、公示,评选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此次当选的爱民集体和个人,都是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思路和方法,真诚服务群众,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基层单位和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