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严查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03.02.2015  16:38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1号)文件要求,青海省水利厅在机关和厅属各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以坚决纠正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对两类问题进行治理:第一类为单位“吃空饷”,即机关事业单位通过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第二类为个人“吃空饷”,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按照省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由人事处、财务处牵头,组织专门人员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自查。首先下发通知督促并指导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自查自纠工作,并在各单位内部对集中治理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公示,接收干部职工的监督。其次,对各单位上报和公示的内容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治理工作的真实性。通过层层核查,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数据准、底数清和清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经过严格检查,厅机关及厅属各事业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吃空饷”问题。此次集中治理后,为防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再次反弹,要求各单位严肃纪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堵住漏洞;加强监督,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