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图)
张晓宁副厅长讲话
动员会现场
7月30日,省水利厅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意见》,落实厅党组实施意见,动员部署厅效能建设工作。副厅长张晓宁讲话,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省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意见》(青发〔2014〕11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水利厅党组及时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内容包含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水利厅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推进工作作风持续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省水利事业健康高效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张晓宁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效能建设要着力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重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即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提高服务质量;以“一站式服务”来提高服务效率;以“一次性告知制”来明确服务要求;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纪律,同时建立完善“问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和“离岗告示制”。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提能力。切实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强责任。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工作能否干好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态度和责任心。每个人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整体工作效能才有可能提高。四是树品牌。品牌就是吸引力、号召力,各单位要努力打造自身特点的品牌,来拉动服务质量,带动整体效能的提升。
张晓宁副厅长要求,效能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把效能建设落实到位。这项工作已列入厅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效能办和厅效能办也将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启动查究机制,严肃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通报。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全厅机关效能建设,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效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