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召开《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工作任务书》审查会(图)

05.09.2014  20:04

            根据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青海省全部工作的主旋律,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实施青海生态立省战略,使天蓝地绿水净的大美青海提升为国际生态品牌。为推进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工作任务书》,明确了开展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青海水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我省 “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发挥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功能和作用,正确处理和解决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成果。在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的全力支持与配合下,按照“青海是中华水塔,生态保护第一”的思路和要求,梳理并提出了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9月5日,青海省水利厅在西宁市组织召开《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工作任务书》审查会。水利部水资源司、黄河水利委员会、南京水科院、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省发改委、清华大学、青海大学,厅规计处、水资源处、前期中心、信息中心、水保局、水文局、水科所、设计院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专家组长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副总工刘晓燕担任,听取了编制单位清华大学的汇报,王光谦院士对下一阶段工作思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与会专家站在对青海水利发展高度负责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经专家组研究讨论,同意《任务书》通过审查,要求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建议,尽快完善。

          张世丰副厅长指出,青海水利工作的重点与核心就是尽好护水、治水、兴水之责,为下游地区输送优质的水资源。在开展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水生态文明建设与传统水利建设的关系,何突出特点与特色,提出的水生态工程与传统水利工程项目的区别与联系,需要在本项工作中进行重点分析解决。在实施方案编制时要着重考虑如何提高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土保持等基础数据的监测能力建设,落实“三条红线”监测任务。要高度重视水资源、水源地保护工作。以流域或行政区为单元,分析并提出地区内人口、工业、农业、纳污等指标与水的承载能力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水生态良好、改善民生、区域发展三者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