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13.05.2014  10:48

关于举办第八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水利(水务)局、水利水电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

 

根据水利部(水安监﹝2011)374号)《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要求,定于2014年5月20日~23日在西宁举办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3、水利水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1、水利工程工程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中的新取证或三年到期延期的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 5月20日; 地点: 水利厅建设管理中心,西宁市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栋11层。

培训时间: 5月21日~23日; 地点: 96351部队招待所(原二炮招待所)六楼会议室。(西宁市昆仑路30号)。

考试时间: 5月23日下午17:00~18:30

四、培训费用

初次取证人员及延期教育培训人员一律收费400元(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具体要求

1、新取证人员,需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此表请到水利厅建管中心领取),并粘贴好照片,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二张。

2、延期人员需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1),交一张小二寸彩色照,将原证书于2014年5月18日前交水利厅建设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延期手续。

3、需要办理施工企业变更手续的三类管理人员,须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并交一张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与原证书在培训班结束前一并报水利厅水利建设管理中心,统一办理企业变更手续。

4、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行业继续教育证书,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手续。

5、联系人:刘春梅,电话、传真:0971-6161258。

附件: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满延期申请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满延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照片

所在企

业名称

身份证号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限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参加企

业组织

的安全

生产教

育培训

情况

参加水行政

主管部门组

织的安全生

产知识培训

情况

证书有限期内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简述:

企业意见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原考核

发证机

关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照片

所在企

业名称

身份证号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限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变更事由

原所在

法人单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现所在

法人单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原考核

发证机

关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