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水利(水务)局、水利水电施工二级及以下企业: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文件要求,定于12月16日~19日在西宁举办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1.水利工程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中的新取证或延期的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4)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2月16日~19日。
培训地点:金座大酒店(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8号,万佳家俱旁),联系电话:0971-6306888。
报到时间:12月16日。
四、培训费用
初次取证人员收费520元,延期教育培训人员收费400元(原证书收回),不含食宿费。
五、具体要求
1.参加培训的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需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此表请于2014年12月15日前到水利厅安监处领取),并粘贴好照片,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14年12月16日报道时交培训组。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二张。
3.需要办理施工企业变更手续的三类管理人员,须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与原证书在培训班结束前一并报水利厅安监处,统一办理变更手续。
4.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行业继续教育证书,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5.联系人:申德平 电话:0971-6161031 18997389898
传真:0971-616103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青海省水利厅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