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亮点纷呈
◆本报记者岳跃国
经过长时间的反复酝酿,社会各界期待已久的“水十条”终于面世。尽管之前舆论对其主要内容已有不少预测性分析解读,但国务院今次发布的238项具体举措,依然有很多出乎预期。决心大,措施实,发力准,可谓亮点纷呈。
15个部委牵头治水
和“大气十条”相比,“水十条”一个突出特点是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每一项举措均明确了牵头、参与和落实部门。
据本报统计,行动计划共提出了76类举措,其中11类设置了1个以上的牵头部门。其余65类中,环境保护部牵头或负责的项目最多,达33类。
接下来,依次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类,水利部5类,农业部4类,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3类,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各两项,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法制办各1类。
加上共同牵头的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牵头部门达15个。
两时间节点频繁提及
行动计划反复提及两个时间节点:2017和2020年。
据本报统计,行动计划24次提及2020年,21次提及2017年,6次提及2016年,4次提及2018年,两次提及2030年。
这不难理解。作为“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第一步,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水环境质量自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行动计划做出重点部署。
现在距离2020年还有不到6年时间,2017年底恰好正值中间点。同时,本届中央政府任期将在2018年3月到届,在2017年底设定更多的目标,就是为了主动加压,确保更多的环境问题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得到切实解决。
更注重水环境质量改善
纵观本次国务院发布的行动计划,各项治理措施的制定,都紧紧围绕一个核心:改善水环境质量。
从目标设定看,定性的表述少了,定量的表述明显多了。
从治理方式看,源头防控的思想得到了充分体现,更多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排放。
从治理重点看,行动计划直指当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棘手问题,如黑臭河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管网配套建设等。
综合来看,行动计划在注重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境风险的防控,与正在推进的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不谋而合。
借鉴大气十条实施经验
纵观行动计划,“大气十条”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很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在“水十条”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地方政府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十分重要。“水十条”各项具体举措中,地方政府都被明确为落实部门和实施主体。
公众参与也是“大气十条”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水十条”也设置了公众参与专章,对信息公开、公众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类似的经验还包括源头防控、联防联控、明确责权、理顺机制、突出重点、加强执法、强化督查、加大投资等。
舆论期待,借鉴“大气十条”实施的经验教训,“水十条”实施起来能够少走弯路。
深化改革思维贯穿始终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出台的行动计划,通篇体现改革思维。
其中,有转方式、调结构等经济转型要求,也有价格、税收、信贷、证券等政策创新,有15个部委的分工牵头,也有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有政绩考核正面引导,也有公众监督倒逼制约。
238项治理措施中,改革创新措施就达90项。在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环保市场、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方面体现了改革创新的新要求。
可以预测,在今后的水环境治理领域,改革的力度会越来越大,越来越触及实质。
依法治污理念明显强化
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之际出台的行动计划,依法治污的理念得到明显强化。
行动计划设置“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专章,从完善法规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所有”、“必须”、“确保”、“一律”、“全面”等词汇,明确传递出国家依法治理水环境的决心。黄牌警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环境执法的震慑力;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明确了环境监管的发力重点。
有理由期待,“水十条”实施后,法治的力度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