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5月13日—2014年5月1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座2900平方米的熟料堆棚;增设一套PCE1412混合材破碎系统;改造皮带机输送系统;将原生料调配系统做水泥磨的调料;在3.2米水泥磨磨头增加辊压机系统,停用2.4米闭路水泥磨;将现有水泥库底的拉链机输送改为斜槽进行输送;将包装机提升机改为NE150提升机。出包装机后加设清包机;新建1作120平方米包装平台;增加一台23.6m 3 /h螺杆空压机,增设压缩空气管道600米;铺设排污管道150m,新建水泥磨冷却水循环池;水泥库等扬尘点增设8台除尘设施;新建绿化用水蓄水池和食堂废水隔油沉淀池。
建设单位: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湟源县大华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542亿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降噪减震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原料堆场采用“三围一顶”堆棚,采取了“三防”措施,原料采用了密闭运输方式。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4—322):
(一)废水
生产废水,包括冷却空压机、粉磨设备产生冷却水、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设备冷清水)约为216m 3 /d,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生产量为1.7 m 3 /d,沉淀后排入循环水池,作为设备冷却用水,不外排;抑尘用水、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消耗。
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宿舍、办公楼、职业食堂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湟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生产量为4.6 m 3 /d。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粉尘
该项目破碎、中转楼、熟料库顶、辊压机、磨机、石膏库顶、水泥散装(1#和2#)、水泥库顶、包装车间11处除尘设施均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排放颗粒物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各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产生的废气(烟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均达到青经投备案(2013)32号备案表中≦20mg/ m 3 的要求。
项目排气筒高度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的规定;同时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规定。
(2)无组织排放粉尘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0.5000,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3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噪声
该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总量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粉尘为6.747吨/年,满足环评批复下达的总量要求;可消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粉尘为53.25吨/年,满足环评批复下达的消减量的要求。
(五)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水泥生产线除尘设备收集的颗粒物,生产量约25076t/a,作为水泥生产的原料全部回生产线利用;其他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水泥包装袋,产生量极少,送废品回收公司。
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备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产生量27 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