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水电站落实行政许可专项整治行动

18.12.2017  11:01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水电站问题的整改工作,规范水电站建设及取用水行为,近日,我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水电站落实行政许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12月12日起利用三个半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电站落实行政许可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共分调查摸底、整改落实、督察检查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实行省、市(州)、县三级联合执法,重点对核准(审批)、取水、环评等手续不全、批建不符,生态流量下泄不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将对摸底调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拒绝接受或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依法坚决予以解列和勒令停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